人大工作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强化人大财经工作服务“四个全面”伟大工程

强化人大财经工作服务“四个全面”伟大工程人大财经工作,是党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要依法履行好人大财经工作职责,积极服务“四个全面”伟大工程,就要认真学习贯彻监督法,在增强监督工作的实效性上下功夫。  一方面,贯彻实施好监督法。按照“围绕中心

人大工作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群众路线”是当的基本路线。代表和维护人民利益,保证和实现人民当家作主,是人大工作的根本宗旨和行动准则。  工作中,一是把群众的呼声和意愿作为指导工作的第一信号,反映民意。常委会以“积极发挥代表作用,努力提高代表参

简介: 人大财政监督如何借力审计力量人大财经监督和政府审计监督是我国财政预算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二者虽然是两个不同层面的监督,有着各自的监督程序和监督形式,但目标是一致的,都是为了保障财政预算执行、规范经济行为、维护国家经济秩序。  但是,由于财政监督的范围广,任务量大,专业性强,目前各级人大的有关专门委员会大都人员偏少,专业性不够,不可避免的使监督效果在深度、广度上有所欠缺,需要借助外部力量弥补这些不足,而审计机关的工作职责便是对财务管理进行监督,对常态的财务活动、财务规律和相关职业规定更熟悉、更专业,处理起来更高效,而且审计监督工作本身也要受到同级权力机关的支持和监督。可以说,人大的财政监督工作借力审计力量是个双向互动的过程,两种监督的有效结合,对于进一步提高财政监督效果具有重要意义。  一、委托开展专项资金审计。人大财政监督不仅要对预算及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还要监督政府开支的合理性。地方人大可以针对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如政府性投资问题、地方债务问题、重大项目建设资金使用问题等,委托审计机关开展专项审计,并适时提请地方人大常委会审议,人大,可以根据审计机关的审计结果做出相应的决议和决定,充分发挥审计监督在规范预算管理中的作用,强化人大财政监督职能。   二、督促审计整改落实。督促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是实现审计目标的重要途径,也是人大充分利用审计结果,增强监督实效的有力抓手。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和审议审计机关对预算编制和执行的审计情况,对审计报告中披露的有关问题,限期报告整改结果,必要时组织人大代表调研检查,督促整改落实。选取典型的被审计单位,结合审计机关出具的审计报告就有关问题的整改情况逐一跟踪落实,开展审计整改情况满意度测评。  三、建立工作联系制度。加强人大财经部门和政府审计部门的对口联系,双方建立健全有关联系制度,定期对各自所完成的财政监督工作进行总结交流。人大财经部门可通过邀请审计部门参加对口联系会议等形式,使审计部门了解人大财经监督工作的重点、主要活动安排等情况。审计部门除经常向人大汇报工作外,还可适时邀请人大代表、常委会委员视察、指导审计执法和监督工作。在某些具体工作上,可以相互联合组成工作组,将人大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与审计监督部门的审计监督紧密结合起来,相互促进、相互监督。   四、加强信息交流互通。审计部门掌握经济生活和预算执行中大量的具体情况和线索主动向人大反馈。人大财经部门,及时将审计部门掌握的信息通过收集、整理、加工,提供给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便于他们结合审议议题,分析和研究一些深层次问题,提出有针对性和建设性的审议意见。同时,人大财经部门将平时调查了解的有关信息,及时反馈给审计部门,人大财经部门和政府审计部门各自形成的调研成果、执法检查报告、审计报告、情况通报等资料,要通过一定的制度和方式及时传递,保持信息的畅通和有效对接,形成监督合力,提高监督效果。
简介: 人大财政监督如何借力审计力量人大财经监督和政府审计监督是我国财政预算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二者虽然是两个不同层面的监督,有着各自的监督程序和监督形式,但目标是一致的,都是为了保障财政预算执行、规范经济行为、维护国家经济秩序。  但是,由于财政监督的范围广,任务量大,专业性强,目前各级人大的有关专门委员会大都人员偏少,专业性不够,不可避免的使监督效果在深度、广度上有所欠缺,需要借助外部力量弥补这些不足,而审计机关的工作职责便是对财务管理进行监督,对常态的财务活动、财务规律和相关职业规定更熟悉、更专业,处理起来更高效,而且审计监督工作本身也要受到同级权力机关的支持和监督。可以说,人大的财政监督工作借力审计力量是个双向互动的过程,两种监督的有效结合,对于进一步提高财政监督效果具有重要意义。  一、委托开展专项资金审计。人大财政监督不仅要对预算及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还要监督政府开支的合理性。地方人大可以针对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如政府性投资问题、地方债务问题、重大项目建设资金使用问题等,委托审计机关开展专项审计,并适时提请地方人大常委会审议,人大,可以根据审计机关的审计结果做出相应的决议和决定,充分发挥审计监督在规范预算管理中的作用,强化人大财政监督职能。   二、督促审计整改落实。督促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是实现审计目标的重要途径,也是人大充分利用审计结果,增强监督实效的有力抓手。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和审议审计机关对预算编制和执行的审计情况,对审计报告中披露的有关问题,限期报告整改结果,必要时组织人大代表调研检查,督促整改落实。选取典型的被审计单位,结合审计机关出具的审计报告就有关问题的整改情况逐一跟踪落实,开展审计整改情况满意度测评。  三、建立工作联系制度。加强人大财经部门和政府审计部门的对口联系,双方建立健全有关联系制度,定期对各自所完成的财政监督工作进行总结交流。人大财经部门可通过邀请审计部门参加对口联系会议等形式,使审计部门了解人大财经监督工作的重点、主要活动安排等情况。审计部门除经常向人大汇报工作外,还可适时邀请人大代表、常委会委员视察、指导审计执法和监督工作。在某些具体工作上,可以相互联合组成工作组,将人大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与审计监督部门的审计监督紧密结合起来,相互促进、相互监督。   四、加强信息交流互通。审计部门掌握经济生活和预算执行中大量的具体情况和线索主动向人大反馈。人大财经部门,及时将审计部门掌握的信息通过收集、整理、加工,提供给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便于他们结合审议议题,分析和研究一些深层次问题,提出有针对性和建设性的审议意见。同时,人大财经部门将平时调查了解的有关信息,及时反馈给审计部门,人大财经部门和政府审计部门各自形成的调研成果、执法检查报告、审计报告、情况通报等资料,要通过一定的制度和方式及时传递,保持信息的畅通和有效对接,形成监督合力,提高监督效果。
简介: 人大财政监督如何借力审计力量人大财经监督和政府审计监督是我国财政预算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二者虽然是两个不同层面的监督,有着各自的监督程序和监督形式,但目标是一致的,都是为了保障财政预算执行、规范经济行为、维护国家经济秩序。  但是,由于财政监督的范围广,任务量大,专业性强,目前各级人大的有关专门委员会大都人员偏少,专业性不够,不可避免的使监督效果在深度、广度上有所欠缺,需要借助外部力量弥补这些不足,而审计机关的工作职责便是对财务管理进行监督,对常态的财务活动、财务规律和相关职业规定更熟悉、更专业,处理起来更高效,而且审计监督工作本身也要受到同级权力机关的支持和监督。可以说,人大的财政监督工作借力审计力量是个双向互动的过程,两种监督的有效结合,对于进一步提高财政监督效果具有重要意义。  一、委托开展专项资金审计。人大财政监督不仅要对预算及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还要监督政府开支的合理性。地方人大可以针对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如政府性投资问题、地方债务问题、重大项目建设资金使用问题等,委托审计机关开展专项审计,并适时提请地方人大常委会审议,人大,可以根据审计机关的审计结果做出相应的决议和决定,充分发挥审计监督在规范预算管理中的作用,强化人大财政监督职能。   二、督促审计整改落实。督促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是实现审计目标的重要途径,也是人大充分利用审计结果,增强监督实效的有力抓手。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和审议审计机关对预算编制和执行的审计情况,对审计报告中披露的有关问题,限期报告整改结果,必要时组织人大代表调研检查,督促整改落实。选取典型的被审计单位,结合审计机关出具的审计报告就有关问题的整改情况逐一跟踪落实,开展审计整改情况满意度测评。  三、建立工作联系制度。加强人大财经部门和政府审计部门的对口联系,双方建立健全有关联系制度,定期对各自所完成的财政监督工作进行总结交流。人大财经部门可通过邀请审计部门参加对口联系会议等形式,使审计部门了解人大财经监督工作的重点、主要活动安排等情况。审计部门除经常向人大汇报工作外,还可适时邀请人大代表、常委会委员视察、指导审计执法和监督工作。在某些具体工作上,可以相互联合组成工作组,将人大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与审计监督部门的审计监督紧密结合起来,相互促进、相互监督。   四、加强信息交流互通。审计部门掌握经济生活和预算执行中大量的具体情况和线索主动向人大反馈。人大财经部门,及时将审计部门掌握的信息通过收集、整理、加工,提供给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便于他们结合审议议题,分析和研究一些深层次问题,提出有针对性和建设性的审议意见。同时,人大财经部门将平时调查了解的有关信息,及时反馈给审计部门,人大财经部门和政府审计部门各自形成的调研成果、执法检查报告、审计报告、情况通报等资料,要通过一定的制度和方式及时传递,保持信息的畅通和有效对接,形成监督合力,提高监督效果。
简介: 人大财政监督如何借力审计力量人大财经监督和政府审计监督是我国财政预算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二者虽然是两个不同层面的监督,有着各自的监督程序和监督形式,但目标是一致的,都是为了保障财政预算执行、规范经济行为、维护国家经济秩序。  但是,由于财政监督的范围广,任务量大,专业性强,目前各级人大的有关专门委员会大都人员偏少,专业性不够,不可避免的使监督效果在深度、广度上有所欠缺,需要借助外部力量弥补这些不足,而审计机关的工作职责便是对财务管理进行监督,对常态的财务活动、财务规律和相关职业规定更熟悉、更专业,处理起来更高效,而且审计监督工作本身也要受到同级权力机关的支持和监督。可以说,人大的财政监督工作借力审计力量是个双向互动的过程,两种监督的有效结合,对于进一步提高财政监督效果具有重要意义。  一、委托开展专项资金审计。人大财政监督不仅要对预算及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还要监督政府开支的合理性。地方人大可以针对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如政府性投资问题、地方债务问题、重大项目建设资金使用问题等,委托审计机关开展专项审计,并适时提请地方人大常委会审议,人大,可以根据审计机关的审计结果做出相应的决议和决定,充分发挥审计监督在规范预算管理中的作用,强化人大财政监督职能。   二、督促审计整改落实。督促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是实现审计目标的重要途径,也是人大充分利用审计结果,增强监督实效的有力抓手。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和审议审计机关对预算编制和执行的审计情况,对审计报告中披露的有关问题,限期报告整改结果,必要时组织人大代表调研检查,督促整改落实。选取典型的被审计单位,结合审计机关出具的审计报告就有关问题的整改情况逐一跟踪落实,开展审计整改情况满意度测评。  三、建立工作联系制度。加强人大财经部门和政府审计部门的对口联系,双方建立健全有关联系制度,定期对各自所完成的财政监督工作进行总结交流。人大财经部门可通过邀请审计部门参加对口联系会议等形式,使审计部门了解人大财经监督工作的重点、主要活动安排等情况。审计部门除经常向人大汇报工作外,还可适时邀请人大代表、常委会委员视察、指导审计执法和监督工作。在某些具体工作上,可以相互联合组成工作组,将人大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与审计监督部门的审计监督紧密结合起来,相互促进、相互监督。   四、加强信息交流互通。审计部门掌握经济生活和预算执行中大量的具体情况和线索主动向人大反馈。人大财经部门,及时将审计部门掌握的信息通过收集、整理、加工,提供给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便于他们结合审议议题,分析和研究一些深层次问题,提出有针对性和建设性的审议意见。同时,人大财经部门将平时调查了解的有关信息,及时反馈给审计部门,人大财经部门和政府审计部门各自形成的调研成果、执法检查报告、审计报告、情况通报等资料,要通过一定的制度和方式及时传递,保持信息的畅通和有效对接,形成监督合力,提高监督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