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用餐管理规定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一、学生素质评价的意义:素质教育强调积极创造条件让所有受教育者的综合素质和个性特长在其已有的发展水平基础上和可能的发展潜力上,全面、主动、和谐地发展。教育评价在实践中对教育活动具有指挥定向功能,学生评价是教育评价体系中十
员工用餐管理规定为合理安排员工有序用餐,尽量满足员工用餐的不同需求,现结合公司实际,特对用餐情况作如下调整:一、用餐标准1、早餐:有南瓜面籽、泡蛋面条、稀饭馒头、香炒花饭、清汤水饺等品种,每天限制作其中一样,确保每天品种翻新;2、中餐:一荤
简介:员工工作服管理规定为树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企业形象,展示员工的精神面貌和增强员工工作中的劳动保护,同时规范工作服的使用,现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作如下规定:一、着装要求1、员工在上班时间内,须穿着公司统一配发的工作服,并力求整洁、得体、大方;2、着装时,应合理搭配与工作服颜色、款式相符的鞋子,并符合工作要求;3、工作服应经常换洗,不得出现掉扣、错扣、脱线等现象;4、公司组织大型集体活动时,所有员工必须按要求统一穿工作服;5、自己的工作服应妥善保管,不得私自转借给非本公司人员穿用。二、制作验收1、行政综合部依据公司要求和各单位实际情况,确定工作服的制作数量、颜色、款式、尺码及材质等要求,并负责数量统计、量体安排等方面的事宜;2、工作服制作由供应部联系生产厂家,按制作要求与厂家签订采购合同或协议,并按现有实际人数20%的比例加做,以备新录员工使用;3、工作服的制作费用,原则上由公司统一全额承担; 4、工作服制作完毕回厂后,由财务部、行政综合部及仓库进行集中验收,合格后仓库办理入库手续;5、仓库每月应对工作服的库存进行盘点和核对,库存量低于公司总人数的10%时应及时报与行政综合部进行申请购买,行政综合部根据使用年限、季节变化等及时组织更换。三、领用发放1、公司的工作服包括春夏装和秋冬装两种类型,依不同单位发放不同样式的工作服,工作服换季时间为发放当年的四月和十月;2、正式员工每人发放春夏装工作服和秋冬装工作服各两套,每两年更换一次;工作服使用时间均从员工领用之日起开始计算;3、公司员工需转正后方能领用工作服,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发放;4、员工领取工作服时先由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报与行政综合部核定后,凭领用员工在工作服出库单上签字后,再到仓库办理领用手续,仓库依据出库单上的尺码和数量据实发放;5、特殊岗位需要临时增发新工作服的,先由该部门申请报审后再到行政综合部办理相关领用手续,否则不予发放;6、员工在领用工作服后,若发现掉扣、脱扣、破损、尺码不符等相关质量问题时,于一星期内将问题报与行政综合部,由行政综合部协调采购部门统一落实和解决;7、员工原则上须严格按自己申报的尺码领用工作服,若因客观原因导致领用的工作服无法正常穿着的,可向行政综合部提出书 面调换申请,行政综合部依据发放情况和仓库库存情况酌情处理;8、员工离职(含辞职、辞退等情形)时,工作服未到使用期限两年的,服装费用处理如下:(1)工作服自领用之日起使用不满半年的,离职时全额扣除工作服制作费用,同时工作服归属本人;(2)工作服自领用之日起使用满半年不满一年的,离职时按50%扣除工作服制作费用,同时工作服归属本人;(3)工作服自领用之日起使用满一年的,离职时不扣除工作服制作费用,同时工作服归属本人。9、员工工作服在规定使用期限内因丢失、损坏等原因造成上班时间无法统一着装的,由其本人向行政综合部申请补发,费用从工资中扣除;10、行政综合部建立工作服发放台账,并可追溯各部门人员的领用时间、领用数量及领用尺码等相关信息;11、员工因故致工作服无法正常穿着的需重新领用,重领的工作服费用直接从工资中扣除;12、因参观、考察、学习等需要到外出差的,回厂后未按要求穿工作服的视具体情况特殊处理。四、管理考核1、上班时间不着工作服者,给予20元/次的处罚;一个月内累计达三次及以上的,给予100元罚款;2、部门员工在一个月内违反本规定累计超过五人次的,对部 门负责人处以100元罚款;3、工作服款式、标识为公司统一制作,各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违者视情节给予50-100元的处罚;4、未经相关部门允许,私自到仓库调换新备用工作服的,发现一次将给予50元罚款;5、仓库因工作服保管不善导致无法正常使用的,将对相关责任人按上衣40元/件、裤子30元/件的标准给予处罚;6、因厂家对公司产品售后的要求,员工需要外出进行维修或指导的,必须穿公司工作服到厂家办理业务,否则按50元/次给予处罚。五、附则1、行政综合部负责工作服的日常监督和管理,各部门负责人应督促本部门员工执行和遵守本规定;2、员工根据气温或季节变化,可自行进行工作服换装穿着;3、以上未尽事宜的结合具体情况办理,本规定自工作服下发之日起开始试行,一周后正式开始执行。
简介:员工工作服管理规定为树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企业形象,展示员工的精神面貌和增强员工工作中的劳动保护,同时规范工作服的使用,现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作如下规定:一、着装要求1、员工在上班时间内,须穿着公司统一配发的工作服,并力求整洁、得体、大方;2、着装时,应合理搭配与工作服颜色、款式相符的鞋子,并符合工作要求;3、工作服应经常换洗,不得出现掉扣、错扣、脱线等现象;4、公司组织大型集体活动时,所有员工必须按要求统一穿工作服;5、自己的工作服应妥善保管,不得私自转借给非本公司人员穿用。二、制作验收1、行政综合部依据公司要求和各单位实际情况,确定工作服的制作数量、颜色、款式、尺码及材质等要求,并负责数量统计、量体安排等方面的事宜;2、工作服制作由供应部联系生产厂家,按制作要求与厂家签订采购合同或协议,并按现有实际人数20%的比例加做,以备新录员工使用;3、工作服的制作费用,原则上由公司统一全额承担; 4、工作服制作完毕回厂后,由财务部、行政综合部及仓库进行集中验收,合格后仓库办理入库手续;5、仓库每月应对工作服的库存进行盘点和核对,库存量低于公司总人数的10%时应及时报与行政综合部进行申请购买,行政综合部根据使用年限、季节变化等及时组织更换。三、领用发放1、公司的工作服包括春夏装和秋冬装两种类型,依不同单位发放不同样式的工作服,工作服换季时间为发放当年的四月和十月;2、正式员工每人发放春夏装工作服和秋冬装工作服各两套,每两年更换一次;工作服使用时间均从员工领用之日起开始计算;3、公司员工需转正后方能领用工作服,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发放;4、员工领取工作服时先由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报与行政综合部核定后,凭领用员工在工作服出库单上签字后,再到仓库办理领用手续,仓库依据出库单上的尺码和数量据实发放;5、特殊岗位需要临时增发新工作服的,先由该部门申请报审后再到行政综合部办理相关领用手续,否则不予发放;6、员工在领用工作服后,若发现掉扣、脱扣、破损、尺码不符等相关质量问题时,于一星期内将问题报与行政综合部,由行政综合部协调采购部门统一落实和解决;7、员工原则上须严格按自己申报的尺码领用工作服,若因客观原因导致领用的工作服无法正常穿着的,可向行政综合部提出书 面调换申请,行政综合部依据发放情况和仓库库存情况酌情处理;8、员工离职(含辞职、辞退等情形)时,工作服未到使用期限两年的,服装费用处理如下:(1)工作服自领用之日起使用不满半年的,离职时全额扣除工作服制作费用,同时工作服归属本人;(2)工作服自领用之日起使用满半年不满一年的,离职时按50%扣除工作服制作费用,同时工作服归属本人;(3)工作服自领用之日起使用满一年的,离职时不扣除工作服制作费用,同时工作服归属本人。9、员工工作服在规定使用期限内因丢失、损坏等原因造成上班时间无法统一着装的,由其本人向行政综合部申请补发,费用从工资中扣除;10、行政综合部建立工作服发放台账,并可追溯各部门人员的领用时间、领用数量及领用尺码等相关信息;11、员工因故致工作服无法正常穿着的需重新领用,重领的工作服费用直接从工资中扣除;12、因参观、考察、学习等需要到外出差的,回厂后未按要求穿工作服的视具体情况特殊处理。四、管理考核1、上班时间不着工作服者,给予20元/次的处罚;一个月内累计达三次及以上的,给予100元罚款;2、部门员工在一个月内违反本规定累计超过五人次的,对部 门负责人处以100元罚款;3、工作服款式、标识为公司统一制作,各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违者视情节给予50-100元的处罚;4、未经相关部门允许,私自到仓库调换新备用工作服的,发现一次将给予50元罚款;5、仓库因工作服保管不善导致无法正常使用的,将对相关责任人按上衣40元/件、裤子30元/件的标准给予处罚;6、因厂家对公司产品售后的要求,员工需要外出进行维修或指导的,必须穿公司工作服到厂家办理业务,否则按50元/次给予处罚。五、附则1、行政综合部负责工作服的日常监督和管理,各部门负责人应督促本部门员工执行和遵守本规定;2、员工根据气温或季节变化,可自行进行工作服换装穿着;3、以上未尽事宜的结合具体情况办理,本规定自工作服下发之日起开始试行,一周后正式开始执行。
简介:员工工作服管理规定为树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企业形象,展示员工的精神面貌和增强员工工作中的劳动保护,同时规范工作服的使用,现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作如下规定:一、着装要求1、员工在上班时间内,须穿着公司统一配发的工作服,并力求整洁、得体、大方;2、着装时,应合理搭配与工作服颜色、款式相符的鞋子,并符合工作要求;3、工作服应经常换洗,不得出现掉扣、错扣、脱线等现象;4、公司组织大型集体活动时,所有员工必须按要求统一穿工作服;5、自己的工作服应妥善保管,不得私自转借给非本公司人员穿用。二、制作验收1、行政综合部依据公司要求和各单位实际情况,确定工作服的制作数量、颜色、款式、尺码及材质等要求,并负责数量统计、量体安排等方面的事宜;2、工作服制作由供应部联系生产厂家,按制作要求与厂家签订采购合同或协议,并按现有实际人数20%的比例加做,以备新录员工使用;3、工作服的制作费用,原则上由公司统一全额承担; 4、工作服制作完毕回厂后,由财务部、行政综合部及仓库进行集中验收,合格后仓库办理入库手续;5、仓库每月应对工作服的库存进行盘点和核对,库存量低于公司总人数的10%时应及时报与行政综合部进行申请购买,行政综合部根据使用年限、季节变化等及时组织更换。三、领用发放1、公司的工作服包括春夏装和秋冬装两种类型,依不同单位发放不同样式的工作服,工作服换季时间为发放当年的四月和十月;2、正式员工每人发放春夏装工作服和秋冬装工作服各两套,每两年更换一次;工作服使用时间均从员工领用之日起开始计算;3、公司员工需转正后方能领用工作服,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发放;4、员工领取工作服时先由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报与行政综合部核定后,凭领用员工在工作服出库单上签字后,再到仓库办理领用手续,仓库依据出库单上的尺码和数量据实发放;5、特殊岗位需要临时增发新工作服的,先由该部门申请报审后再到行政综合部办理相关领用手续,否则不予发放;6、员工在领用工作服后,若发现掉扣、脱扣、破损、尺码不符等相关质量问题时,于一星期内将问题报与行政综合部,由行政综合部协调采购部门统一落实和解决;7、员工原则上须严格按自己申报的尺码领用工作服,若因客观原因导致领用的工作服无法正常穿着的,可向行政综合部提出书 面调换申请,行政综合部依据发放情况和仓库库存情况酌情处理;8、员工离职(含辞职、辞退等情形)时,工作服未到使用期限两年的,服装费用处理如下:(1)工作服自领用之日起使用不满半年的,离职时全额扣除工作服制作费用,同时工作服归属本人;(2)工作服自领用之日起使用满半年不满一年的,离职时按50%扣除工作服制作费用,同时工作服归属本人;(3)工作服自领用之日起使用满一年的,离职时不扣除工作服制作费用,同时工作服归属本人。9、员工工作服在规定使用期限内因丢失、损坏等原因造成上班时间无法统一着装的,由其本人向行政综合部申请补发,费用从工资中扣除;10、行政综合部建立工作服发放台账,并可追溯各部门人员的领用时间、领用数量及领用尺码等相关信息;11、员工因故致工作服无法正常穿着的需重新领用,重领的工作服费用直接从工资中扣除;12、因参观、考察、学习等需要到外出差的,回厂后未按要求穿工作服的视具体情况特殊处理。四、管理考核1、上班时间不着工作服者,给予20元/次的处罚;一个月内累计达三次及以上的,给予100元罚款;2、部门员工在一个月内违反本规定累计超过五人次的,对部 门负责人处以100元罚款;3、工作服款式、标识为公司统一制作,各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违者视情节给予50-100元的处罚;4、未经相关部门允许,私自到仓库调换新备用工作服的,发现一次将给予50元罚款;5、仓库因工作服保管不善导致无法正常使用的,将对相关责任人按上衣40元/件、裤子30元/件的标准给予处罚;6、因厂家对公司产品售后的要求,员工需要外出进行维修或指导的,必须穿公司工作服到厂家办理业务,否则按50元/次给予处罚。五、附则1、行政综合部负责工作服的日常监督和管理,各部门负责人应督促本部门员工执行和遵守本规定;2、员工根据气温或季节变化,可自行进行工作服换装穿着;3、以上未尽事宜的结合具体情况办理,本规定自工作服下发之日起开始试行,一周后正式开始执行。
简介:员工工作服管理规定为树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企业形象,展示员工的精神面貌和增强员工工作中的劳动保护,同时规范工作服的使用,现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作如下规定:一、着装要求1、员工在上班时间内,须穿着公司统一配发的工作服,并力求整洁、得体、大方;2、着装时,应合理搭配与工作服颜色、款式相符的鞋子,并符合工作要求;3、工作服应经常换洗,不得出现掉扣、错扣、脱线等现象;4、公司组织大型集体活动时,所有员工必须按要求统一穿工作服;5、自己的工作服应妥善保管,不得私自转借给非本公司人员穿用。二、制作验收1、行政综合部依据公司要求和各单位实际情况,确定工作服的制作数量、颜色、款式、尺码及材质等要求,并负责数量统计、量体安排等方面的事宜;2、工作服制作由供应部联系生产厂家,按制作要求与厂家签订采购合同或协议,并按现有实际人数20%的比例加做,以备新录员工使用;3、工作服的制作费用,原则上由公司统一全额承担; 4、工作服制作完毕回厂后,由财务部、行政综合部及仓库进行集中验收,合格后仓库办理入库手续;5、仓库每月应对工作服的库存进行盘点和核对,库存量低于公司总人数的10%时应及时报与行政综合部进行申请购买,行政综合部根据使用年限、季节变化等及时组织更换。三、领用发放1、公司的工作服包括春夏装和秋冬装两种类型,依不同单位发放不同样式的工作服,工作服换季时间为发放当年的四月和十月;2、正式员工每人发放春夏装工作服和秋冬装工作服各两套,每两年更换一次;工作服使用时间均从员工领用之日起开始计算;3、公司员工需转正后方能领用工作服,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发放;4、员工领取工作服时先由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报与行政综合部核定后,凭领用员工在工作服出库单上签字后,再到仓库办理领用手续,仓库依据出库单上的尺码和数量据实发放;5、特殊岗位需要临时增发新工作服的,先由该部门申请报审后再到行政综合部办理相关领用手续,否则不予发放;6、员工在领用工作服后,若发现掉扣、脱扣、破损、尺码不符等相关质量问题时,于一星期内将问题报与行政综合部,由行政综合部协调采购部门统一落实和解决;7、员工原则上须严格按自己申报的尺码领用工作服,若因客观原因导致领用的工作服无法正常穿着的,可向行政综合部提出书 面调换申请,行政综合部依据发放情况和仓库库存情况酌情处理;8、员工离职(含辞职、辞退等情形)时,工作服未到使用期限两年的,服装费用处理如下:(1)工作服自领用之日起使用不满半年的,离职时全额扣除工作服制作费用,同时工作服归属本人;(2)工作服自领用之日起使用满半年不满一年的,离职时按50%扣除工作服制作费用,同时工作服归属本人;(3)工作服自领用之日起使用满一年的,离职时不扣除工作服制作费用,同时工作服归属本人。9、员工工作服在规定使用期限内因丢失、损坏等原因造成上班时间无法统一着装的,由其本人向行政综合部申请补发,费用从工资中扣除;10、行政综合部建立工作服发放台账,并可追溯各部门人员的领用时间、领用数量及领用尺码等相关信息;11、员工因故致工作服无法正常穿着的需重新领用,重领的工作服费用直接从工资中扣除;12、因参观、考察、学习等需要到外出差的,回厂后未按要求穿工作服的视具体情况特殊处理。四、管理考核1、上班时间不着工作服者,给予20元/次的处罚;一个月内累计达三次及以上的,给予100元罚款;2、部门员工在一个月内违反本规定累计超过五人次的,对部 门负责人处以100元罚款;3、工作服款式、标识为公司统一制作,各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违者视情节给予50-100元的处罚;4、未经相关部门允许,私自到仓库调换新备用工作服的,发现一次将给予50元罚款;5、仓库因工作服保管不善导致无法正常使用的,将对相关责任人按上衣40元/件、裤子30元/件的标准给予处罚;6、因厂家对公司产品售后的要求,员工需要外出进行维修或指导的,必须穿公司工作服到厂家办理业务,否则按50元/次给予处罚。五、附则1、行政综合部负责工作服的日常监督和管理,各部门负责人应督促本部门员工执行和遵守本规定;2、员工根据气温或季节变化,可自行进行工作服换装穿着;3、以上未尽事宜的结合具体情况办理,本规定自工作服下发之日起开始试行,一周后正式开始执行。
简介:员工工作服管理规定为树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企业形象,展示员工的精神面貌和增强员工工作中的劳动保护,同时规范工作服的使用,现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作如下规定:一、着装要求1、员工在上班时间内,须穿着公司统一配发的工作服,并力求整洁、得体、大方;2、着装时,应合理搭配与工作服颜色、款式相符的鞋子,并符合工作要求;3、工作服应经常换洗,不得出现掉扣、错扣、脱线等现象;4、公司组织大型集体活动时,所有员工必须按要求统一穿工作服;5、自己的工作服应妥善保管,不得私自转借给非本公司人员穿用。二、制作验收1、行政综合部依据公司要求和各单位实际情况,确定工作服的制作数量、颜色、款式、尺码及材质等要求,并负责数量统计、量体安排等方面的事宜;2、工作服制作由供应部联系生产厂家,按制作要求与厂家签订采购合同或协议,并按现有实际人数20%的比例加做,以备新录员工使用;3、工作服的制作费用,原则上由公司统一全额承担; 4、工作服制作完毕回厂后,由财务部、行政综合部及仓库进行集中验收,合格后仓库办理入库手续;5、仓库每月应对工作服的库存进行盘点和核对,库存量低于公司总人数的10%时应及时报与行政综合部进行申请购买,行政综合部根据使用年限、季节变化等及时组织更换。三、领用发放1、公司的工作服包括春夏装和秋冬装两种类型,依不同单位发放不同样式的工作服,工作服换季时间为发放当年的四月和十月;2、正式员工每人发放春夏装工作服和秋冬装工作服各两套,每两年更换一次;工作服使用时间均从员工领用之日起开始计算;3、公司员工需转正后方能领用工作服,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发放;4、员工领取工作服时先由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报与行政综合部核定后,凭领用员工在工作服出库单上签字后,再到仓库办理领用手续,仓库依据出库单上的尺码和数量据实发放;5、特殊岗位需要临时增发新工作服的,先由该部门申请报审后再到行政综合部办理相关领用手续,否则不予发放;6、员工在领用工作服后,若发现掉扣、脱扣、破损、尺码不符等相关质量问题时,于一星期内将问题报与行政综合部,由行政综合部协调采购部门统一落实和解决;7、员工原则上须严格按自己申报的尺码领用工作服,若因客观原因导致领用的工作服无法正常穿着的,可向行政综合部提出书 面调换申请,行政综合部依据发放情况和仓库库存情况酌情处理;8、员工离职(含辞职、辞退等情形)时,工作服未到使用期限两年的,服装费用处理如下:(1)工作服自领用之日起使用不满半年的,离职时全额扣除工作服制作费用,同时工作服归属本人;(2)工作服自领用之日起使用满半年不满一年的,离职时按50%扣除工作服制作费用,同时工作服归属本人;(3)工作服自领用之日起使用满一年的,离职时不扣除工作服制作费用,同时工作服归属本人。9、员工工作服在规定使用期限内因丢失、损坏等原因造成上班时间无法统一着装的,由其本人向行政综合部申请补发,费用从工资中扣除;10、行政综合部建立工作服发放台账,并可追溯各部门人员的领用时间、领用数量及领用尺码等相关信息;11、员工因故致工作服无法正常穿着的需重新领用,重领的工作服费用直接从工资中扣除;12、因参观、考察、学习等需要到外出差的,回厂后未按要求穿工作服的视具体情况特殊处理。四、管理考核1、上班时间不着工作服者,给予20元/次的处罚;一个月内累计达三次及以上的,给予100元罚款;2、部门员工在一个月内违反本规定累计超过五人次的,对部 门负责人处以100元罚款;3、工作服款式、标识为公司统一制作,各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违者视情节给予50-100元的处罚;4、未经相关部门允许,私自到仓库调换新备用工作服的,发现一次将给予50元罚款;5、仓库因工作服保管不善导致无法正常使用的,将对相关责任人按上衣40元/件、裤子30元/件的标准给予处罚;6、因厂家对公司产品售后的要求,员工需要外出进行维修或指导的,必须穿公司工作服到厂家办理业务,否则按50元/次给予处罚。五、附则1、行政综合部负责工作服的日常监督和管理,各部门负责人应督促本部门员工执行和遵守本规定;2、员工根据气温或季节变化,可自行进行工作服换装穿着;3、以上未尽事宜的结合具体情况办理,本规定自工作服下发之日起开始试行,一周后正式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