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源管理制度

第二学期中学高中部教研工作计划

第二学期中学高中部教研工作计划  为了认真落实好学校的部署工作任务,为了更好使高中教研工作有条无紊地进行着,现将本学期高中教研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集体备课、公开课  每位教师上一节公开课,上公开课前必须进行集体备课活动,由科组长负责。

危险源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贯彻落实企业“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管理方针,通过识别生产经营场所可能导致伤害或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的危险源,以便预防控制,杜绝或减少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公司全

简介:吉水县电子商务产业园管理制度1、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吉水县电子商务产业园及产业园入驻商户的管理,促进吉水县电子商务产业园的健康发展,保证产业园各项工作正常有序的开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吉水县电子商务产业园。  第三条本管理制度中所称的商户是产业园内通过一定的程序核准入驻的、从事电子商务行业或为电子商务服务的企业、个体户或其他组织。2、管理机制  第四条应遵守和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守法经营,遵守和执行产业园有关规章制度。严格履行本管理制度及《入驻合同》等法律文件。积极支持、协助、配合产业园管理机构开展各项工作。  第五条入驻商户在产业园管理机构(简称产业园)的统一管理与指导下,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第六条入驻商户应及时准确地向产业园报送经营报表和数据,支持完成相关的统计工作。n  第七条入驻商户应在合同指定区域内办公,不得私自占用公共区域。  第八条产业园为入驻商户提供办公场地(初装修)、水、电等设施,商户不得擅自安装电线、管道、烹饪、空调等设施。  第九条入驻商户不得擅自对办公场地既定的格局和装修等进行改造;如需对承租办公场地进行装修改造,需到产业园报备并征得同意后方可施工。  第十条入驻商户如需使用会议室等公共场所,应提前2天到产业园报备,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使用。会议室使用中要注意安全,会议室内不准吸烟,使用结束后要打扫好卫生、关好门窗、关闭电器设备,并及时通知产业园。  第十一条入驻商户要服从产业园的管理,无故不参加产业园组织的活动达到三次的,取消入驻资格。  第十二条入驻商户采用现代感较强的敞开式办公,入驻商户标志牌等形象设计应根据产业园统一要求设置,费用由各商户自理。n  第十三条各商户应要求员工注意公共卫生和使用场所的整洁,服从产业园安保人员管理,爱护办公、水、电等公共设施,保持周边环境清洁卫生。入驻商户若对公共设施造成损害,必须负责修复或照价赔偿。  第十四条入驻商户应利用产业园提供的场所进行与申请内容相符的经营管理活动,不得在该场所从事与电子商务或申请项目无关的活动,不得将租赁场地转租第三人使用或与第三人互换使用。  第十五条入驻商户必须对产业园的正常房屋检查和维修应给予协助;商户应把工商营业执照正本挂放于产业园经营场所内。  第十六条商户联合、合并、变更、歇业、停业等公司行为,除向国家有关职能部门申请外,应报送产业园备案,入驻商户必须从事电子商务行业或为电子商务服务,若变更为其他行业,取消入驻资格。  第十七条入驻商户需按时上下班,遵守上下班的作息时间,如遇特殊情况,需向产业园报备,工作时间内不得擅自离岗、串岗、聊天及影响他人正常工作;如需加班,需到产业园进行申请同意,加班期间应服从管理人员管理,产业园内严禁任何人员留宿。3、安全卫生管理机制n  第十八条园内商户实行挂牌上岗,外来人员出入一律实行严格登记,闲杂人员不得入内。  第十九条入驻商户下班后必须关好门窗,切断照明、空调等办公设施电源,严防各类事故隐患的发生。  第二十条入驻商户不得使用电炉、取暖器、电热台板及其他明火设施,如确因工作需要,需有符合消防规范的设施,并经产业园同意后方可使用。  第二十一条入驻商户应熟悉产业园的相关消防设施,遇到紧急情况应服从产业园管理人员的统一指挥,从相关消防通道疏散。  第二十二条入驻商户不要在室内存放大量纸盒、纸箱、纺织品等易燃物品,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产业园。  第二十三条入驻商户要爱护产业园公共设施,配合做好相关管理工作,确保产业园营运秩序,对违反相关规定,损坏公共设施者,产业园有权追究其责任。  第二十四条由于入驻商户管理不善,发生安全事故,损失由入驻商户承担;后果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n  第二十五条重要资料需妥善保管,以防失窃。办公室内不要存放现金和贵重物品,支票、印章、介绍信要放在保险柜内。  第二十六条入驻商户因工作需要,需加装使用大容量的电器设备,应事先向产业园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方可装接使用。  第二十七条产业园内的全体人员须树立“卫生为荣”的意识,养成和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到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纸屑、烟蒂,不乱倒茶叶渣,保持室内室外、楼上楼下和上班下班清洁、卫生。  第二十八条通道、大厅、车棚、各楼层的厕所、楼梯、走廊等公共场所的卫生由产业园负责。  第二十九条入驻商户内的办公室卫生保洁工作,由各单位自行负责打扫,室内应保持整洁,做到地面无污垢、痰迹、烟蒂、纸屑;桌面、柜上、窗台上无灰尘、污迹,清洁、整齐,窗明几净,室内无蜘蛛网、无杂物。  第三十条产业园内任何公共场所,均不得乱涂、乱画、乱张贴,违者负责清除和粉刷费用,并在公告栏予以曝光。n  第三十一条各商户的垃圾应放入垃圾桶内,产业园将派人定时清除。严禁把垃圾、胶袋等杂物投入厕所或下水道。  第三十二条商户装修房屋,不得将垃圾废物弃于楼道走廊及公共场所;也不得随意将垃圾从窗口、门口向外抛洒。4、考核机制  第三十三条入驻商户自合同签订日起每三个月一次按《吉水县电商产业园入驻商户日常考核表》进行合同履约考核。  第三十四条商户合同期满或退出入驻时,结算费用后退还剩余入驻保证金。5、清退机制  第三十五条符合如下条件之一的,商户将被直接清退出产业园:  1、商户未在吉水县范围内注册企业(个体户或其他组织),未从事电子商务或电子商务服务业务。  2、经营行为违法被处以刑事处罚的。n  3、租赁期内,商户将商铺转租给他人,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承租房屋用途,造成房屋明显破坏或无法复原的。  4、按《吉水县电商产业园入驻商户日常考核表》进行考核,符合清退条件的。  第三十六条商户的清退程序如下:审核商户是否符合清退标准;对商户下达整改通知;对未按要求整改的商户下达清退通知;与被清退商户解除合同;责令被清退商户10天之内搬离出产业园。6、附则  第三十七条欢迎各入驻商户对本管理制度提出改进意见,产业园将对其中合理的建议予以采纳。  第三十八条欢迎各入驻商户对本管理制度的执行进行监督,保证实施管理制度的合理与公正。  第三十九条吉水县商务局负责本管理制度的最终解释。  第四十条本管理制度自2021年9月1日起执行。7、吉水县电商产业园入驻商户日常考核表考核细则n考核项目考勤分(30分)每周按5天满勤计算,周一至周日上班均可,上午、下午、晚上上班各按半天计算。网络交易&出口创汇&纳税(40分)1.达到“600元/平米·季度”得满分,网销本县农产品可按双倍计算。2.纳税按1:10折算网络交易额。3.出口创汇按美元1:7折算网络交易额(上述取最大值。)日常配合(5分)领导考察、兄弟单位参观、电商产业园大型活动等提供出勤和迎检等必要的配合工作。按配合程度,依据“A满分5分、B一般3分、C不配合0分”打分,计算季度平均分(会议等迟到扣0.5分/次,累加),季度满分5分。如该季度无本项活动,即得5分。室内卫生(15分)每2-3天进行室内卫生打分,按“A干净整洁15分、B比较干净整洁10分、C卫生情况一般5分、D脏乱差0分”打分,打分要求拍照或视频。计算季度平均分,季度满分15分。员工文明对入驻商户员工办公场所不文明行为予以扣分,依据不文明行为程度按“n(10分)A严重-2分、B较严重-1分、C一般-0.5分”进行扣分。A严重行为:一般指“打架、恶意破坏公物、公开发表或传播不当言论等行为”。B较严重行为:一般指“无理取闹、破坏公物、拒不配合日常管理等违纪行为”。C一般行为:一般指电商产业园室内外公共区域“乱扔垃圾、随地吐痰、抽烟、大声喧哗、乱说脏话、不讲卫生等日常行为”。本项满分10分,按各入驻商户的员工规模进行季度扣分人均考核。无扣分行为的,得满分10分。加分项(10分)1.网络交易额超额完成的:超额部分按每“100元/平米·季度”得1分,最高不超过5分。2.基于自愿原则,对入驻商户“企业社会责任”予以加分。如:捐资助学、公益献血、公益捐赠等社会公益活动,视情况每次酌情加1-3分。3.业绩、典型案例等被省部级以上媒体、杂志、会议公开报道或采用的,视情况每次酌情加1-3分。4.使用面积平均达到“1人/15平米”加5分。本项满分10分。n减分项1.经有关权威部门认定的违规行为:如职业刷单、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单的,按5-10分酌情扣分。2.违反本管理制度及入驻合同规定,经主管部门认定,按5-10份酌情扣分。一票否定项(直接清退)有以下任何一项的,直接清退且全额扣除保证金:1.违法被刑事处罚的;2.开展传销、赌博、色情、欺诈、侵权、虚假宣传、假冒伪劣、制假贩假等情节较为严重尚未构成刑事处罚的;3.办公场所擅自借给他人使用的;4.月度考勤分不足60%的(即18分);5.季度网络交易额考核不足20%的(即120元/平米·季度)。考核和清退1.符合一票否定项的,即时清退。2.按季考核不足60分的,直接清退。按实际使用面积考核,但不低于30平米。3.自愿主动书面申请退出的,按考核比例退还保证金。n4.新入驻商户第一季度考核网络交易额&出口创汇&纳税按满分计算,其余季度按实际额计算。
简介:吉水县电子商务产业园管理制度1、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吉水县电子商务产业园及产业园入驻商户的管理,促进吉水县电子商务产业园的健康发展,保证产业园各项工作正常有序的开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吉水县电子商务产业园。  第三条本管理制度中所称的商户是产业园内通过一定的程序核准入驻的、从事电子商务行业或为电子商务服务的企业、个体户或其他组织。2、管理机制  第四条应遵守和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守法经营,遵守和执行产业园有关规章制度。严格履行本管理制度及《入驻合同》等法律文件。积极支持、协助、配合产业园管理机构开展各项工作。  第五条入驻商户在产业园管理机构(简称产业园)的统一管理与指导下,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第六条入驻商户应及时准确地向产业园报送经营报表和数据,支持完成相关的统计工作。n  第七条入驻商户应在合同指定区域内办公,不得私自占用公共区域。  第八条产业园为入驻商户提供办公场地(初装修)、水、电等设施,商户不得擅自安装电线、管道、烹饪、空调等设施。  第九条入驻商户不得擅自对办公场地既定的格局和装修等进行改造;如需对承租办公场地进行装修改造,需到产业园报备并征得同意后方可施工。  第十条入驻商户如需使用会议室等公共场所,应提前2天到产业园报备,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使用。会议室使用中要注意安全,会议室内不准吸烟,使用结束后要打扫好卫生、关好门窗、关闭电器设备,并及时通知产业园。  第十一条入驻商户要服从产业园的管理,无故不参加产业园组织的活动达到三次的,取消入驻资格。  第十二条入驻商户采用现代感较强的敞开式办公,入驻商户标志牌等形象设计应根据产业园统一要求设置,费用由各商户自理。n  第十三条各商户应要求员工注意公共卫生和使用场所的整洁,服从产业园安保人员管理,爱护办公、水、电等公共设施,保持周边环境清洁卫生。入驻商户若对公共设施造成损害,必须负责修复或照价赔偿。  第十四条入驻商户应利用产业园提供的场所进行与申请内容相符的经营管理活动,不得在该场所从事与电子商务或申请项目无关的活动,不得将租赁场地转租第三人使用或与第三人互换使用。  第十五条入驻商户必须对产业园的正常房屋检查和维修应给予协助;商户应把工商营业执照正本挂放于产业园经营场所内。  第十六条商户联合、合并、变更、歇业、停业等公司行为,除向国家有关职能部门申请外,应报送产业园备案,入驻商户必须从事电子商务行业或为电子商务服务,若变更为其他行业,取消入驻资格。  第十七条入驻商户需按时上下班,遵守上下班的作息时间,如遇特殊情况,需向产业园报备,工作时间内不得擅自离岗、串岗、聊天及影响他人正常工作;如需加班,需到产业园进行申请同意,加班期间应服从管理人员管理,产业园内严禁任何人员留宿。3、安全卫生管理机制n  第十八条园内商户实行挂牌上岗,外来人员出入一律实行严格登记,闲杂人员不得入内。  第十九条入驻商户下班后必须关好门窗,切断照明、空调等办公设施电源,严防各类事故隐患的发生。  第二十条入驻商户不得使用电炉、取暖器、电热台板及其他明火设施,如确因工作需要,需有符合消防规范的设施,并经产业园同意后方可使用。  第二十一条入驻商户应熟悉产业园的相关消防设施,遇到紧急情况应服从产业园管理人员的统一指挥,从相关消防通道疏散。  第二十二条入驻商户不要在室内存放大量纸盒、纸箱、纺织品等易燃物品,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产业园。  第二十三条入驻商户要爱护产业园公共设施,配合做好相关管理工作,确保产业园营运秩序,对违反相关规定,损坏公共设施者,产业园有权追究其责任。  第二十四条由于入驻商户管理不善,发生安全事故,损失由入驻商户承担;后果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n  第二十五条重要资料需妥善保管,以防失窃。办公室内不要存放现金和贵重物品,支票、印章、介绍信要放在保险柜内。  第二十六条入驻商户因工作需要,需加装使用大容量的电器设备,应事先向产业园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方可装接使用。  第二十七条产业园内的全体人员须树立“卫生为荣”的意识,养成和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到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纸屑、烟蒂,不乱倒茶叶渣,保持室内室外、楼上楼下和上班下班清洁、卫生。  第二十八条通道、大厅、车棚、各楼层的厕所、楼梯、走廊等公共场所的卫生由产业园负责。  第二十九条入驻商户内的办公室卫生保洁工作,由各单位自行负责打扫,室内应保持整洁,做到地面无污垢、痰迹、烟蒂、纸屑;桌面、柜上、窗台上无灰尘、污迹,清洁、整齐,窗明几净,室内无蜘蛛网、无杂物。  第三十条产业园内任何公共场所,均不得乱涂、乱画、乱张贴,违者负责清除和粉刷费用,并在公告栏予以曝光。n  第三十一条各商户的垃圾应放入垃圾桶内,产业园将派人定时清除。严禁把垃圾、胶袋等杂物投入厕所或下水道。  第三十二条商户装修房屋,不得将垃圾废物弃于楼道走廊及公共场所;也不得随意将垃圾从窗口、门口向外抛洒。4、考核机制  第三十三条入驻商户自合同签订日起每三个月一次按《吉水县电商产业园入驻商户日常考核表》进行合同履约考核。  第三十四条商户合同期满或退出入驻时,结算费用后退还剩余入驻保证金。5、清退机制  第三十五条符合如下条件之一的,商户将被直接清退出产业园:  1、商户未在吉水县范围内注册企业(个体户或其他组织),未从事电子商务或电子商务服务业务。  2、经营行为违法被处以刑事处罚的。n  3、租赁期内,商户将商铺转租给他人,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承租房屋用途,造成房屋明显破坏或无法复原的。  4、按《吉水县电商产业园入驻商户日常考核表》进行考核,符合清退条件的。  第三十六条商户的清退程序如下:审核商户是否符合清退标准;对商户下达整改通知;对未按要求整改的商户下达清退通知;与被清退商户解除合同;责令被清退商户10天之内搬离出产业园。6、附则  第三十七条欢迎各入驻商户对本管理制度提出改进意见,产业园将对其中合理的建议予以采纳。  第三十八条欢迎各入驻商户对本管理制度的执行进行监督,保证实施管理制度的合理与公正。  第三十九条吉水县商务局负责本管理制度的最终解释。  第四十条本管理制度自2021年9月1日起执行。7、吉水县电商产业园入驻商户日常考核表考核细则n考核项目考勤分(30分)每周按5天满勤计算,周一至周日上班均可,上午、下午、晚上上班各按半天计算。网络交易&出口创汇&纳税(40分)1.达到“600元/平米·季度”得满分,网销本县农产品可按双倍计算。2.纳税按1:10折算网络交易额。3.出口创汇按美元1:7折算网络交易额(上述取最大值。)日常配合(5分)领导考察、兄弟单位参观、电商产业园大型活动等提供出勤和迎检等必要的配合工作。按配合程度,依据“A满分5分、B一般3分、C不配合0分”打分,计算季度平均分(会议等迟到扣0.5分/次,累加),季度满分5分。如该季度无本项活动,即得5分。室内卫生(15分)每2-3天进行室内卫生打分,按“A干净整洁15分、B比较干净整洁10分、C卫生情况一般5分、D脏乱差0分”打分,打分要求拍照或视频。计算季度平均分,季度满分15分。员工文明对入驻商户员工办公场所不文明行为予以扣分,依据不文明行为程度按“n(10分)A严重-2分、B较严重-1分、C一般-0.5分”进行扣分。A严重行为:一般指“打架、恶意破坏公物、公开发表或传播不当言论等行为”。B较严重行为:一般指“无理取闹、破坏公物、拒不配合日常管理等违纪行为”。C一般行为:一般指电商产业园室内外公共区域“乱扔垃圾、随地吐痰、抽烟、大声喧哗、乱说脏话、不讲卫生等日常行为”。本项满分10分,按各入驻商户的员工规模进行季度扣分人均考核。无扣分行为的,得满分10分。加分项(10分)1.网络交易额超额完成的:超额部分按每“100元/平米·季度”得1分,最高不超过5分。2.基于自愿原则,对入驻商户“企业社会责任”予以加分。如:捐资助学、公益献血、公益捐赠等社会公益活动,视情况每次酌情加1-3分。3.业绩、典型案例等被省部级以上媒体、杂志、会议公开报道或采用的,视情况每次酌情加1-3分。4.使用面积平均达到“1人/15平米”加5分。本项满分10分。n减分项1.经有关权威部门认定的违规行为:如职业刷单、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单的,按5-10分酌情扣分。2.违反本管理制度及入驻合同规定,经主管部门认定,按5-10份酌情扣分。一票否定项(直接清退)有以下任何一项的,直接清退且全额扣除保证金:1.违法被刑事处罚的;2.开展传销、赌博、色情、欺诈、侵权、虚假宣传、假冒伪劣、制假贩假等情节较为严重尚未构成刑事处罚的;3.办公场所擅自借给他人使用的;4.月度考勤分不足60%的(即18分);5.季度网络交易额考核不足20%的(即120元/平米·季度)。考核和清退1.符合一票否定项的,即时清退。2.按季考核不足60分的,直接清退。按实际使用面积考核,但不低于30平米。3.自愿主动书面申请退出的,按考核比例退还保证金。n4.新入驻商户第一季度考核网络交易额&出口创汇&纳税按满分计算,其余季度按实际额计算。
简介:吉水县电子商务产业园管理制度1、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吉水县电子商务产业园及产业园入驻商户的管理,促进吉水县电子商务产业园的健康发展,保证产业园各项工作正常有序的开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吉水县电子商务产业园。  第三条本管理制度中所称的商户是产业园内通过一定的程序核准入驻的、从事电子商务行业或为电子商务服务的企业、个体户或其他组织。2、管理机制  第四条应遵守和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守法经营,遵守和执行产业园有关规章制度。严格履行本管理制度及《入驻合同》等法律文件。积极支持、协助、配合产业园管理机构开展各项工作。  第五条入驻商户在产业园管理机构(简称产业园)的统一管理与指导下,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第六条入驻商户应及时准确地向产业园报送经营报表和数据,支持完成相关的统计工作。n  第七条入驻商户应在合同指定区域内办公,不得私自占用公共区域。  第八条产业园为入驻商户提供办公场地(初装修)、水、电等设施,商户不得擅自安装电线、管道、烹饪、空调等设施。  第九条入驻商户不得擅自对办公场地既定的格局和装修等进行改造;如需对承租办公场地进行装修改造,需到产业园报备并征得同意后方可施工。  第十条入驻商户如需使用会议室等公共场所,应提前2天到产业园报备,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使用。会议室使用中要注意安全,会议室内不准吸烟,使用结束后要打扫好卫生、关好门窗、关闭电器设备,并及时通知产业园。  第十一条入驻商户要服从产业园的管理,无故不参加产业园组织的活动达到三次的,取消入驻资格。  第十二条入驻商户采用现代感较强的敞开式办公,入驻商户标志牌等形象设计应根据产业园统一要求设置,费用由各商户自理。n  第十三条各商户应要求员工注意公共卫生和使用场所的整洁,服从产业园安保人员管理,爱护办公、水、电等公共设施,保持周边环境清洁卫生。入驻商户若对公共设施造成损害,必须负责修复或照价赔偿。  第十四条入驻商户应利用产业园提供的场所进行与申请内容相符的经营管理活动,不得在该场所从事与电子商务或申请项目无关的活动,不得将租赁场地转租第三人使用或与第三人互换使用。  第十五条入驻商户必须对产业园的正常房屋检查和维修应给予协助;商户应把工商营业执照正本挂放于产业园经营场所内。  第十六条商户联合、合并、变更、歇业、停业等公司行为,除向国家有关职能部门申请外,应报送产业园备案,入驻商户必须从事电子商务行业或为电子商务服务,若变更为其他行业,取消入驻资格。  第十七条入驻商户需按时上下班,遵守上下班的作息时间,如遇特殊情况,需向产业园报备,工作时间内不得擅自离岗、串岗、聊天及影响他人正常工作;如需加班,需到产业园进行申请同意,加班期间应服从管理人员管理,产业园内严禁任何人员留宿。3、安全卫生管理机制n  第十八条园内商户实行挂牌上岗,外来人员出入一律实行严格登记,闲杂人员不得入内。  第十九条入驻商户下班后必须关好门窗,切断照明、空调等办公设施电源,严防各类事故隐患的发生。  第二十条入驻商户不得使用电炉、取暖器、电热台板及其他明火设施,如确因工作需要,需有符合消防规范的设施,并经产业园同意后方可使用。  第二十一条入驻商户应熟悉产业园的相关消防设施,遇到紧急情况应服从产业园管理人员的统一指挥,从相关消防通道疏散。  第二十二条入驻商户不要在室内存放大量纸盒、纸箱、纺织品等易燃物品,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产业园。  第二十三条入驻商户要爱护产业园公共设施,配合做好相关管理工作,确保产业园营运秩序,对违反相关规定,损坏公共设施者,产业园有权追究其责任。  第二十四条由于入驻商户管理不善,发生安全事故,损失由入驻商户承担;后果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n  第二十五条重要资料需妥善保管,以防失窃。办公室内不要存放现金和贵重物品,支票、印章、介绍信要放在保险柜内。  第二十六条入驻商户因工作需要,需加装使用大容量的电器设备,应事先向产业园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方可装接使用。  第二十七条产业园内的全体人员须树立“卫生为荣”的意识,养成和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到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纸屑、烟蒂,不乱倒茶叶渣,保持室内室外、楼上楼下和上班下班清洁、卫生。  第二十八条通道、大厅、车棚、各楼层的厕所、楼梯、走廊等公共场所的卫生由产业园负责。  第二十九条入驻商户内的办公室卫生保洁工作,由各单位自行负责打扫,室内应保持整洁,做到地面无污垢、痰迹、烟蒂、纸屑;桌面、柜上、窗台上无灰尘、污迹,清洁、整齐,窗明几净,室内无蜘蛛网、无杂物。  第三十条产业园内任何公共场所,均不得乱涂、乱画、乱张贴,违者负责清除和粉刷费用,并在公告栏予以曝光。n  第三十一条各商户的垃圾应放入垃圾桶内,产业园将派人定时清除。严禁把垃圾、胶袋等杂物投入厕所或下水道。  第三十二条商户装修房屋,不得将垃圾废物弃于楼道走廊及公共场所;也不得随意将垃圾从窗口、门口向外抛洒。4、考核机制  第三十三条入驻商户自合同签订日起每三个月一次按《吉水县电商产业园入驻商户日常考核表》进行合同履约考核。  第三十四条商户合同期满或退出入驻时,结算费用后退还剩余入驻保证金。5、清退机制  第三十五条符合如下条件之一的,商户将被直接清退出产业园:  1、商户未在吉水县范围内注册企业(个体户或其他组织),未从事电子商务或电子商务服务业务。  2、经营行为违法被处以刑事处罚的。n  3、租赁期内,商户将商铺转租给他人,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承租房屋用途,造成房屋明显破坏或无法复原的。  4、按《吉水县电商产业园入驻商户日常考核表》进行考核,符合清退条件的。  第三十六条商户的清退程序如下:审核商户是否符合清退标准;对商户下达整改通知;对未按要求整改的商户下达清退通知;与被清退商户解除合同;责令被清退商户10天之内搬离出产业园。6、附则  第三十七条欢迎各入驻商户对本管理制度提出改进意见,产业园将对其中合理的建议予以采纳。  第三十八条欢迎各入驻商户对本管理制度的执行进行监督,保证实施管理制度的合理与公正。  第三十九条吉水县商务局负责本管理制度的最终解释。  第四十条本管理制度自2021年9月1日起执行。7、吉水县电商产业园入驻商户日常考核表考核细则n考核项目考勤分(30分)每周按5天满勤计算,周一至周日上班均可,上午、下午、晚上上班各按半天计算。网络交易&出口创汇&纳税(40分)1.达到“600元/平米·季度”得满分,网销本县农产品可按双倍计算。2.纳税按1:10折算网络交易额。3.出口创汇按美元1:7折算网络交易额(上述取最大值。)日常配合(5分)领导考察、兄弟单位参观、电商产业园大型活动等提供出勤和迎检等必要的配合工作。按配合程度,依据“A满分5分、B一般3分、C不配合0分”打分,计算季度平均分(会议等迟到扣0.5分/次,累加),季度满分5分。如该季度无本项活动,即得5分。室内卫生(15分)每2-3天进行室内卫生打分,按“A干净整洁15分、B比较干净整洁10分、C卫生情况一般5分、D脏乱差0分”打分,打分要求拍照或视频。计算季度平均分,季度满分15分。员工文明对入驻商户员工办公场所不文明行为予以扣分,依据不文明行为程度按“n(10分)A严重-2分、B较严重-1分、C一般-0.5分”进行扣分。A严重行为:一般指“打架、恶意破坏公物、公开发表或传播不当言论等行为”。B较严重行为:一般指“无理取闹、破坏公物、拒不配合日常管理等违纪行为”。C一般行为:一般指电商产业园室内外公共区域“乱扔垃圾、随地吐痰、抽烟、大声喧哗、乱说脏话、不讲卫生等日常行为”。本项满分10分,按各入驻商户的员工规模进行季度扣分人均考核。无扣分行为的,得满分10分。加分项(10分)1.网络交易额超额完成的:超额部分按每“100元/平米·季度”得1分,最高不超过5分。2.基于自愿原则,对入驻商户“企业社会责任”予以加分。如:捐资助学、公益献血、公益捐赠等社会公益活动,视情况每次酌情加1-3分。3.业绩、典型案例等被省部级以上媒体、杂志、会议公开报道或采用的,视情况每次酌情加1-3分。4.使用面积平均达到“1人/15平米”加5分。本项满分10分。n减分项1.经有关权威部门认定的违规行为:如职业刷单、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单的,按5-10分酌情扣分。2.违反本管理制度及入驻合同规定,经主管部门认定,按5-10份酌情扣分。一票否定项(直接清退)有以下任何一项的,直接清退且全额扣除保证金:1.违法被刑事处罚的;2.开展传销、赌博、色情、欺诈、侵权、虚假宣传、假冒伪劣、制假贩假等情节较为严重尚未构成刑事处罚的;3.办公场所擅自借给他人使用的;4.月度考勤分不足60%的(即18分);5.季度网络交易额考核不足20%的(即120元/平米·季度)。考核和清退1.符合一票否定项的,即时清退。2.按季考核不足60分的,直接清退。按实际使用面积考核,但不低于30平米。3.自愿主动书面申请退出的,按考核比例退还保证金。n4.新入驻商户第一季度考核网络交易额&出口创汇&纳税按满分计算,其余季度按实际额计算。
简介:吉水县电子商务产业园管理制度1、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吉水县电子商务产业园及产业园入驻商户的管理,促进吉水县电子商务产业园的健康发展,保证产业园各项工作正常有序的开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吉水县电子商务产业园。  第三条本管理制度中所称的商户是产业园内通过一定的程序核准入驻的、从事电子商务行业或为电子商务服务的企业、个体户或其他组织。2、管理机制  第四条应遵守和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守法经营,遵守和执行产业园有关规章制度。严格履行本管理制度及《入驻合同》等法律文件。积极支持、协助、配合产业园管理机构开展各项工作。  第五条入驻商户在产业园管理机构(简称产业园)的统一管理与指导下,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第六条入驻商户应及时准确地向产业园报送经营报表和数据,支持完成相关的统计工作。n  第七条入驻商户应在合同指定区域内办公,不得私自占用公共区域。  第八条产业园为入驻商户提供办公场地(初装修)、水、电等设施,商户不得擅自安装电线、管道、烹饪、空调等设施。  第九条入驻商户不得擅自对办公场地既定的格局和装修等进行改造;如需对承租办公场地进行装修改造,需到产业园报备并征得同意后方可施工。  第十条入驻商户如需使用会议室等公共场所,应提前2天到产业园报备,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使用。会议室使用中要注意安全,会议室内不准吸烟,使用结束后要打扫好卫生、关好门窗、关闭电器设备,并及时通知产业园。  第十一条入驻商户要服从产业园的管理,无故不参加产业园组织的活动达到三次的,取消入驻资格。  第十二条入驻商户采用现代感较强的敞开式办公,入驻商户标志牌等形象设计应根据产业园统一要求设置,费用由各商户自理。n  第十三条各商户应要求员工注意公共卫生和使用场所的整洁,服从产业园安保人员管理,爱护办公、水、电等公共设施,保持周边环境清洁卫生。入驻商户若对公共设施造成损害,必须负责修复或照价赔偿。  第十四条入驻商户应利用产业园提供的场所进行与申请内容相符的经营管理活动,不得在该场所从事与电子商务或申请项目无关的活动,不得将租赁场地转租第三人使用或与第三人互换使用。  第十五条入驻商户必须对产业园的正常房屋检查和维修应给予协助;商户应把工商营业执照正本挂放于产业园经营场所内。  第十六条商户联合、合并、变更、歇业、停业等公司行为,除向国家有关职能部门申请外,应报送产业园备案,入驻商户必须从事电子商务行业或为电子商务服务,若变更为其他行业,取消入驻资格。  第十七条入驻商户需按时上下班,遵守上下班的作息时间,如遇特殊情况,需向产业园报备,工作时间内不得擅自离岗、串岗、聊天及影响他人正常工作;如需加班,需到产业园进行申请同意,加班期间应服从管理人员管理,产业园内严禁任何人员留宿。3、安全卫生管理机制n  第十八条园内商户实行挂牌上岗,外来人员出入一律实行严格登记,闲杂人员不得入内。  第十九条入驻商户下班后必须关好门窗,切断照明、空调等办公设施电源,严防各类事故隐患的发生。  第二十条入驻商户不得使用电炉、取暖器、电热台板及其他明火设施,如确因工作需要,需有符合消防规范的设施,并经产业园同意后方可使用。  第二十一条入驻商户应熟悉产业园的相关消防设施,遇到紧急情况应服从产业园管理人员的统一指挥,从相关消防通道疏散。  第二十二条入驻商户不要在室内存放大量纸盒、纸箱、纺织品等易燃物品,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产业园。  第二十三条入驻商户要爱护产业园公共设施,配合做好相关管理工作,确保产业园营运秩序,对违反相关规定,损坏公共设施者,产业园有权追究其责任。  第二十四条由于入驻商户管理不善,发生安全事故,损失由入驻商户承担;后果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n  第二十五条重要资料需妥善保管,以防失窃。办公室内不要存放现金和贵重物品,支票、印章、介绍信要放在保险柜内。  第二十六条入驻商户因工作需要,需加装使用大容量的电器设备,应事先向产业园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方可装接使用。  第二十七条产业园内的全体人员须树立“卫生为荣”的意识,养成和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到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纸屑、烟蒂,不乱倒茶叶渣,保持室内室外、楼上楼下和上班下班清洁、卫生。  第二十八条通道、大厅、车棚、各楼层的厕所、楼梯、走廊等公共场所的卫生由产业园负责。  第二十九条入驻商户内的办公室卫生保洁工作,由各单位自行负责打扫,室内应保持整洁,做到地面无污垢、痰迹、烟蒂、纸屑;桌面、柜上、窗台上无灰尘、污迹,清洁、整齐,窗明几净,室内无蜘蛛网、无杂物。  第三十条产业园内任何公共场所,均不得乱涂、乱画、乱张贴,违者负责清除和粉刷费用,并在公告栏予以曝光。n  第三十一条各商户的垃圾应放入垃圾桶内,产业园将派人定时清除。严禁把垃圾、胶袋等杂物投入厕所或下水道。  第三十二条商户装修房屋,不得将垃圾废物弃于楼道走廊及公共场所;也不得随意将垃圾从窗口、门口向外抛洒。4、考核机制  第三十三条入驻商户自合同签订日起每三个月一次按《吉水县电商产业园入驻商户日常考核表》进行合同履约考核。  第三十四条商户合同期满或退出入驻时,结算费用后退还剩余入驻保证金。5、清退机制  第三十五条符合如下条件之一的,商户将被直接清退出产业园:  1、商户未在吉水县范围内注册企业(个体户或其他组织),未从事电子商务或电子商务服务业务。  2、经营行为违法被处以刑事处罚的。n  3、租赁期内,商户将商铺转租给他人,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承租房屋用途,造成房屋明显破坏或无法复原的。  4、按《吉水县电商产业园入驻商户日常考核表》进行考核,符合清退条件的。  第三十六条商户的清退程序如下:审核商户是否符合清退标准;对商户下达整改通知;对未按要求整改的商户下达清退通知;与被清退商户解除合同;责令被清退商户10天之内搬离出产业园。6、附则  第三十七条欢迎各入驻商户对本管理制度提出改进意见,产业园将对其中合理的建议予以采纳。  第三十八条欢迎各入驻商户对本管理制度的执行进行监督,保证实施管理制度的合理与公正。  第三十九条吉水县商务局负责本管理制度的最终解释。  第四十条本管理制度自2021年9月1日起执行。7、吉水县电商产业园入驻商户日常考核表考核细则n考核项目考勤分(30分)每周按5天满勤计算,周一至周日上班均可,上午、下午、晚上上班各按半天计算。网络交易&出口创汇&纳税(40分)1.达到“600元/平米·季度”得满分,网销本县农产品可按双倍计算。2.纳税按1:10折算网络交易额。3.出口创汇按美元1:7折算网络交易额(上述取最大值。)日常配合(5分)领导考察、兄弟单位参观、电商产业园大型活动等提供出勤和迎检等必要的配合工作。按配合程度,依据“A满分5分、B一般3分、C不配合0分”打分,计算季度平均分(会议等迟到扣0.5分/次,累加),季度满分5分。如该季度无本项活动,即得5分。室内卫生(15分)每2-3天进行室内卫生打分,按“A干净整洁15分、B比较干净整洁10分、C卫生情况一般5分、D脏乱差0分”打分,打分要求拍照或视频。计算季度平均分,季度满分15分。员工文明对入驻商户员工办公场所不文明行为予以扣分,依据不文明行为程度按“n(10分)A严重-2分、B较严重-1分、C一般-0.5分”进行扣分。A严重行为:一般指“打架、恶意破坏公物、公开发表或传播不当言论等行为”。B较严重行为:一般指“无理取闹、破坏公物、拒不配合日常管理等违纪行为”。C一般行为:一般指电商产业园室内外公共区域“乱扔垃圾、随地吐痰、抽烟、大声喧哗、乱说脏话、不讲卫生等日常行为”。本项满分10分,按各入驻商户的员工规模进行季度扣分人均考核。无扣分行为的,得满分10分。加分项(10分)1.网络交易额超额完成的:超额部分按每“100元/平米·季度”得1分,最高不超过5分。2.基于自愿原则,对入驻商户“企业社会责任”予以加分。如:捐资助学、公益献血、公益捐赠等社会公益活动,视情况每次酌情加1-3分。3.业绩、典型案例等被省部级以上媒体、杂志、会议公开报道或采用的,视情况每次酌情加1-3分。4.使用面积平均达到“1人/15平米”加5分。本项满分10分。n减分项1.经有关权威部门认定的违规行为:如职业刷单、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单的,按5-10分酌情扣分。2.违反本管理制度及入驻合同规定,经主管部门认定,按5-10份酌情扣分。一票否定项(直接清退)有以下任何一项的,直接清退且全额扣除保证金:1.违法被刑事处罚的;2.开展传销、赌博、色情、欺诈、侵权、虚假宣传、假冒伪劣、制假贩假等情节较为严重尚未构成刑事处罚的;3.办公场所擅自借给他人使用的;4.月度考勤分不足60%的(即18分);5.季度网络交易额考核不足20%的(即120元/平米·季度)。考核和清退1.符合一票否定项的,即时清退。2.按季考核不足60分的,直接清退。按实际使用面积考核,但不低于30平米。3.自愿主动书面申请退出的,按考核比例退还保证金。n4.新入驻商户第一季度考核网络交易额&出口创汇&纳税按满分计算,其余季度按实际额计算。
简介:吉水县电子商务产业园管理制度1、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吉水县电子商务产业园及产业园入驻商户的管理,促进吉水县电子商务产业园的健康发展,保证产业园各项工作正常有序的开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吉水县电子商务产业园。  第三条本管理制度中所称的商户是产业园内通过一定的程序核准入驻的、从事电子商务行业或为电子商务服务的企业、个体户或其他组织。2、管理机制  第四条应遵守和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守法经营,遵守和执行产业园有关规章制度。严格履行本管理制度及《入驻合同》等法律文件。积极支持、协助、配合产业园管理机构开展各项工作。  第五条入驻商户在产业园管理机构(简称产业园)的统一管理与指导下,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第六条入驻商户应及时准确地向产业园报送经营报表和数据,支持完成相关的统计工作。n  第七条入驻商户应在合同指定区域内办公,不得私自占用公共区域。  第八条产业园为入驻商户提供办公场地(初装修)、水、电等设施,商户不得擅自安装电线、管道、烹饪、空调等设施。  第九条入驻商户不得擅自对办公场地既定的格局和装修等进行改造;如需对承租办公场地进行装修改造,需到产业园报备并征得同意后方可施工。  第十条入驻商户如需使用会议室等公共场所,应提前2天到产业园报备,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使用。会议室使用中要注意安全,会议室内不准吸烟,使用结束后要打扫好卫生、关好门窗、关闭电器设备,并及时通知产业园。  第十一条入驻商户要服从产业园的管理,无故不参加产业园组织的活动达到三次的,取消入驻资格。  第十二条入驻商户采用现代感较强的敞开式办公,入驻商户标志牌等形象设计应根据产业园统一要求设置,费用由各商户自理。n  第十三条各商户应要求员工注意公共卫生和使用场所的整洁,服从产业园安保人员管理,爱护办公、水、电等公共设施,保持周边环境清洁卫生。入驻商户若对公共设施造成损害,必须负责修复或照价赔偿。  第十四条入驻商户应利用产业园提供的场所进行与申请内容相符的经营管理活动,不得在该场所从事与电子商务或申请项目无关的活动,不得将租赁场地转租第三人使用或与第三人互换使用。  第十五条入驻商户必须对产业园的正常房屋检查和维修应给予协助;商户应把工商营业执照正本挂放于产业园经营场所内。  第十六条商户联合、合并、变更、歇业、停业等公司行为,除向国家有关职能部门申请外,应报送产业园备案,入驻商户必须从事电子商务行业或为电子商务服务,若变更为其他行业,取消入驻资格。  第十七条入驻商户需按时上下班,遵守上下班的作息时间,如遇特殊情况,需向产业园报备,工作时间内不得擅自离岗、串岗、聊天及影响他人正常工作;如需加班,需到产业园进行申请同意,加班期间应服从管理人员管理,产业园内严禁任何人员留宿。3、安全卫生管理机制n  第十八条园内商户实行挂牌上岗,外来人员出入一律实行严格登记,闲杂人员不得入内。  第十九条入驻商户下班后必须关好门窗,切断照明、空调等办公设施电源,严防各类事故隐患的发生。  第二十条入驻商户不得使用电炉、取暖器、电热台板及其他明火设施,如确因工作需要,需有符合消防规范的设施,并经产业园同意后方可使用。  第二十一条入驻商户应熟悉产业园的相关消防设施,遇到紧急情况应服从产业园管理人员的统一指挥,从相关消防通道疏散。  第二十二条入驻商户不要在室内存放大量纸盒、纸箱、纺织品等易燃物品,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产业园。  第二十三条入驻商户要爱护产业园公共设施,配合做好相关管理工作,确保产业园营运秩序,对违反相关规定,损坏公共设施者,产业园有权追究其责任。  第二十四条由于入驻商户管理不善,发生安全事故,损失由入驻商户承担;后果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n  第二十五条重要资料需妥善保管,以防失窃。办公室内不要存放现金和贵重物品,支票、印章、介绍信要放在保险柜内。  第二十六条入驻商户因工作需要,需加装使用大容量的电器设备,应事先向产业园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方可装接使用。  第二十七条产业园内的全体人员须树立“卫生为荣”的意识,养成和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到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纸屑、烟蒂,不乱倒茶叶渣,保持室内室外、楼上楼下和上班下班清洁、卫生。  第二十八条通道、大厅、车棚、各楼层的厕所、楼梯、走廊等公共场所的卫生由产业园负责。  第二十九条入驻商户内的办公室卫生保洁工作,由各单位自行负责打扫,室内应保持整洁,做到地面无污垢、痰迹、烟蒂、纸屑;桌面、柜上、窗台上无灰尘、污迹,清洁、整齐,窗明几净,室内无蜘蛛网、无杂物。  第三十条产业园内任何公共场所,均不得乱涂、乱画、乱张贴,违者负责清除和粉刷费用,并在公告栏予以曝光。n  第三十一条各商户的垃圾应放入垃圾桶内,产业园将派人定时清除。严禁把垃圾、胶袋等杂物投入厕所或下水道。  第三十二条商户装修房屋,不得将垃圾废物弃于楼道走廊及公共场所;也不得随意将垃圾从窗口、门口向外抛洒。4、考核机制  第三十三条入驻商户自合同签订日起每三个月一次按《吉水县电商产业园入驻商户日常考核表》进行合同履约考核。  第三十四条商户合同期满或退出入驻时,结算费用后退还剩余入驻保证金。5、清退机制  第三十五条符合如下条件之一的,商户将被直接清退出产业园:  1、商户未在吉水县范围内注册企业(个体户或其他组织),未从事电子商务或电子商务服务业务。  2、经营行为违法被处以刑事处罚的。n  3、租赁期内,商户将商铺转租给他人,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承租房屋用途,造成房屋明显破坏或无法复原的。  4、按《吉水县电商产业园入驻商户日常考核表》进行考核,符合清退条件的。  第三十六条商户的清退程序如下:审核商户是否符合清退标准;对商户下达整改通知;对未按要求整改的商户下达清退通知;与被清退商户解除合同;责令被清退商户10天之内搬离出产业园。6、附则  第三十七条欢迎各入驻商户对本管理制度提出改进意见,产业园将对其中合理的建议予以采纳。  第三十八条欢迎各入驻商户对本管理制度的执行进行监督,保证实施管理制度的合理与公正。  第三十九条吉水县商务局负责本管理制度的最终解释。  第四十条本管理制度自2021年9月1日起执行。7、吉水县电商产业园入驻商户日常考核表考核细则n考核项目考勤分(30分)每周按5天满勤计算,周一至周日上班均可,上午、下午、晚上上班各按半天计算。网络交易&出口创汇&纳税(40分)1.达到“600元/平米·季度”得满分,网销本县农产品可按双倍计算。2.纳税按1:10折算网络交易额。3.出口创汇按美元1:7折算网络交易额(上述取最大值。)日常配合(5分)领导考察、兄弟单位参观、电商产业园大型活动等提供出勤和迎检等必要的配合工作。按配合程度,依据“A满分5分、B一般3分、C不配合0分”打分,计算季度平均分(会议等迟到扣0.5分/次,累加),季度满分5分。如该季度无本项活动,即得5分。室内卫生(15分)每2-3天进行室内卫生打分,按“A干净整洁15分、B比较干净整洁10分、C卫生情况一般5分、D脏乱差0分”打分,打分要求拍照或视频。计算季度平均分,季度满分15分。员工文明对入驻商户员工办公场所不文明行为予以扣分,依据不文明行为程度按“n(10分)A严重-2分、B较严重-1分、C一般-0.5分”进行扣分。A严重行为:一般指“打架、恶意破坏公物、公开发表或传播不当言论等行为”。B较严重行为:一般指“无理取闹、破坏公物、拒不配合日常管理等违纪行为”。C一般行为:一般指电商产业园室内外公共区域“乱扔垃圾、随地吐痰、抽烟、大声喧哗、乱说脏话、不讲卫生等日常行为”。本项满分10分,按各入驻商户的员工规模进行季度扣分人均考核。无扣分行为的,得满分10分。加分项(10分)1.网络交易额超额完成的:超额部分按每“100元/平米·季度”得1分,最高不超过5分。2.基于自愿原则,对入驻商户“企业社会责任”予以加分。如:捐资助学、公益献血、公益捐赠等社会公益活动,视情况每次酌情加1-3分。3.业绩、典型案例等被省部级以上媒体、杂志、会议公开报道或采用的,视情况每次酌情加1-3分。4.使用面积平均达到“1人/15平米”加5分。本项满分10分。n减分项1.经有关权威部门认定的违规行为:如职业刷单、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单的,按5-10分酌情扣分。2.违反本管理制度及入驻合同规定,经主管部门认定,按5-10份酌情扣分。一票否定项(直接清退)有以下任何一项的,直接清退且全额扣除保证金:1.违法被刑事处罚的;2.开展传销、赌博、色情、欺诈、侵权、虚假宣传、假冒伪劣、制假贩假等情节较为严重尚未构成刑事处罚的;3.办公场所擅自借给他人使用的;4.月度考勤分不足60%的(即18分);5.季度网络交易额考核不足20%的(即120元/平米·季度)。考核和清退1.符合一票否定项的,即时清退。2.按季考核不足60分的,直接清退。按实际使用面积考核,但不低于30平米。3.自愿主动书面申请退出的,按考核比例退还保证金。n4.新入驻商户第一季度考核网络交易额&出口创汇&纳税按满分计算,其余季度按实际额计算。
简介:吉水县电子商务产业园管理制度1、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吉水县电子商务产业园及产业园入驻商户的管理,促进吉水县电子商务产业园的健康发展,保证产业园各项工作正常有序的开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吉水县电子商务产业园。  第三条本管理制度中所称的商户是产业园内通过一定的程序核准入驻的、从事电子商务行业或为电子商务服务的企业、个体户或其他组织。2、管理机制  第四条应遵守和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守法经营,遵守和执行产业园有关规章制度。严格履行本管理制度及《入驻合同》等法律文件。积极支持、协助、配合产业园管理机构开展各项工作。  第五条入驻商户在产业园管理机构(简称产业园)的统一管理与指导下,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第六条入驻商户应及时准确地向产业园报送经营报表和数据,支持完成相关的统计工作。n  第七条入驻商户应在合同指定区域内办公,不得私自占用公共区域。  第八条产业园为入驻商户提供办公场地(初装修)、水、电等设施,商户不得擅自安装电线、管道、烹饪、空调等设施。  第九条入驻商户不得擅自对办公场地既定的格局和装修等进行改造;如需对承租办公场地进行装修改造,需到产业园报备并征得同意后方可施工。  第十条入驻商户如需使用会议室等公共场所,应提前2天到产业园报备,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使用。会议室使用中要注意安全,会议室内不准吸烟,使用结束后要打扫好卫生、关好门窗、关闭电器设备,并及时通知产业园。  第十一条入驻商户要服从产业园的管理,无故不参加产业园组织的活动达到三次的,取消入驻资格。  第十二条入驻商户采用现代感较强的敞开式办公,入驻商户标志牌等形象设计应根据产业园统一要求设置,费用由各商户自理。n  第十三条各商户应要求员工注意公共卫生和使用场所的整洁,服从产业园安保人员管理,爱护办公、水、电等公共设施,保持周边环境清洁卫生。入驻商户若对公共设施造成损害,必须负责修复或照价赔偿。  第十四条入驻商户应利用产业园提供的场所进行与申请内容相符的经营管理活动,不得在该场所从事与电子商务或申请项目无关的活动,不得将租赁场地转租第三人使用或与第三人互换使用。  第十五条入驻商户必须对产业园的正常房屋检查和维修应给予协助;商户应把工商营业执照正本挂放于产业园经营场所内。  第十六条商户联合、合并、变更、歇业、停业等公司行为,除向国家有关职能部门申请外,应报送产业园备案,入驻商户必须从事电子商务行业或为电子商务服务,若变更为其他行业,取消入驻资格。  第十七条入驻商户需按时上下班,遵守上下班的作息时间,如遇特殊情况,需向产业园报备,工作时间内不得擅自离岗、串岗、聊天及影响他人正常工作;如需加班,需到产业园进行申请同意,加班期间应服从管理人员管理,产业园内严禁任何人员留宿。3、安全卫生管理机制n  第十八条园内商户实行挂牌上岗,外来人员出入一律实行严格登记,闲杂人员不得入内。  第十九条入驻商户下班后必须关好门窗,切断照明、空调等办公设施电源,严防各类事故隐患的发生。  第二十条入驻商户不得使用电炉、取暖器、电热台板及其他明火设施,如确因工作需要,需有符合消防规范的设施,并经产业园同意后方可使用。  第二十一条入驻商户应熟悉产业园的相关消防设施,遇到紧急情况应服从产业园管理人员的统一指挥,从相关消防通道疏散。  第二十二条入驻商户不要在室内存放大量纸盒、纸箱、纺织品等易燃物品,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产业园。  第二十三条入驻商户要爱护产业园公共设施,配合做好相关管理工作,确保产业园营运秩序,对违反相关规定,损坏公共设施者,产业园有权追究其责任。  第二十四条由于入驻商户管理不善,发生安全事故,损失由入驻商户承担;后果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n  第二十五条重要资料需妥善保管,以防失窃。办公室内不要存放现金和贵重物品,支票、印章、介绍信要放在保险柜内。  第二十六条入驻商户因工作需要,需加装使用大容量的电器设备,应事先向产业园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方可装接使用。  第二十七条产业园内的全体人员须树立“卫生为荣”的意识,养成和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到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纸屑、烟蒂,不乱倒茶叶渣,保持室内室外、楼上楼下和上班下班清洁、卫生。  第二十八条通道、大厅、车棚、各楼层的厕所、楼梯、走廊等公共场所的卫生由产业园负责。  第二十九条入驻商户内的办公室卫生保洁工作,由各单位自行负责打扫,室内应保持整洁,做到地面无污垢、痰迹、烟蒂、纸屑;桌面、柜上、窗台上无灰尘、污迹,清洁、整齐,窗明几净,室内无蜘蛛网、无杂物。  第三十条产业园内任何公共场所,均不得乱涂、乱画、乱张贴,违者负责清除和粉刷费用,并在公告栏予以曝光。n  第三十一条各商户的垃圾应放入垃圾桶内,产业园将派人定时清除。严禁把垃圾、胶袋等杂物投入厕所或下水道。  第三十二条商户装修房屋,不得将垃圾废物弃于楼道走廊及公共场所;也不得随意将垃圾从窗口、门口向外抛洒。4、考核机制  第三十三条入驻商户自合同签订日起每三个月一次按《吉水县电商产业园入驻商户日常考核表》进行合同履约考核。  第三十四条商户合同期满或退出入驻时,结算费用后退还剩余入驻保证金。5、清退机制  第三十五条符合如下条件之一的,商户将被直接清退出产业园:  1、商户未在吉水县范围内注册企业(个体户或其他组织),未从事电子商务或电子商务服务业务。  2、经营行为违法被处以刑事处罚的。n  3、租赁期内,商户将商铺转租给他人,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承租房屋用途,造成房屋明显破坏或无法复原的。  4、按《吉水县电商产业园入驻商户日常考核表》进行考核,符合清退条件的。  第三十六条商户的清退程序如下:审核商户是否符合清退标准;对商户下达整改通知;对未按要求整改的商户下达清退通知;与被清退商户解除合同;责令被清退商户10天之内搬离出产业园。6、附则  第三十七条欢迎各入驻商户对本管理制度提出改进意见,产业园将对其中合理的建议予以采纳。  第三十八条欢迎各入驻商户对本管理制度的执行进行监督,保证实施管理制度的合理与公正。  第三十九条吉水县商务局负责本管理制度的最终解释。  第四十条本管理制度自2021年9月1日起执行。7、吉水县电商产业园入驻商户日常考核表考核细则n考核项目考勤分(30分)每周按5天满勤计算,周一至周日上班均可,上午、下午、晚上上班各按半天计算。网络交易&出口创汇&纳税(40分)1.达到“600元/平米·季度”得满分,网销本县农产品可按双倍计算。2.纳税按1:10折算网络交易额。3.出口创汇按美元1:7折算网络交易额(上述取最大值。)日常配合(5分)领导考察、兄弟单位参观、电商产业园大型活动等提供出勤和迎检等必要的配合工作。按配合程度,依据“A满分5分、B一般3分、C不配合0分”打分,计算季度平均分(会议等迟到扣0.5分/次,累加),季度满分5分。如该季度无本项活动,即得5分。室内卫生(15分)每2-3天进行室内卫生打分,按“A干净整洁15分、B比较干净整洁10分、C卫生情况一般5分、D脏乱差0分”打分,打分要求拍照或视频。计算季度平均分,季度满分15分。员工文明对入驻商户员工办公场所不文明行为予以扣分,依据不文明行为程度按“n(10分)A严重-2分、B较严重-1分、C一般-0.5分”进行扣分。A严重行为:一般指“打架、恶意破坏公物、公开发表或传播不当言论等行为”。B较严重行为:一般指“无理取闹、破坏公物、拒不配合日常管理等违纪行为”。C一般行为:一般指电商产业园室内外公共区域“乱扔垃圾、随地吐痰、抽烟、大声喧哗、乱说脏话、不讲卫生等日常行为”。本项满分10分,按各入驻商户的员工规模进行季度扣分人均考核。无扣分行为的,得满分10分。加分项(10分)1.网络交易额超额完成的:超额部分按每“100元/平米·季度”得1分,最高不超过5分。2.基于自愿原则,对入驻商户“企业社会责任”予以加分。如:捐资助学、公益献血、公益捐赠等社会公益活动,视情况每次酌情加1-3分。3.业绩、典型案例等被省部级以上媒体、杂志、会议公开报道或采用的,视情况每次酌情加1-3分。4.使用面积平均达到“1人/15平米”加5分。本项满分10分。n减分项1.经有关权威部门认定的违规行为:如职业刷单、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单的,按5-10分酌情扣分。2.违反本管理制度及入驻合同规定,经主管部门认定,按5-10份酌情扣分。一票否定项(直接清退)有以下任何一项的,直接清退且全额扣除保证金:1.违法被刑事处罚的;2.开展传销、赌博、色情、欺诈、侵权、虚假宣传、假冒伪劣、制假贩假等情节较为严重尚未构成刑事处罚的;3.办公场所擅自借给他人使用的;4.月度考勤分不足60%的(即18分);5.季度网络交易额考核不足20%的(即120元/平米·季度)。考核和清退1.符合一票否定项的,即时清退。2.按季考核不足60分的,直接清退。按实际使用面积考核,但不低于30平米。3.自愿主动书面申请退出的,按考核比例退还保证金。n4.新入驻商户第一季度考核网络交易额&出口创汇&纳税按满分计算,其余季度按实际额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