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海淀区首师大附中北校区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七年级语文期末练习题(PDF版,无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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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权利的行使与界限
(建议用时:45分钟)
[学业达标]
1.某公安局的王局长,为了自己家的安全,利用职务之便在别墅的墙上私设电网。他的这一行为违反了民事活动中的________原则( )
A.诚实信用 B.自愿、平等
C.尊重社会公德 B.不得滥用权利
【解析】 人们在行使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否则,就属于滥用权利。“公安局局长”“利用职务之便”“私设电网” 这些关键词语,很明显说明其违反了不得滥用权利的原则。
【答案】 D
2.自愿原则的核心是( )
A.合同自由原则 B.社会公德原则
C.协商一致原则 B.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原则
【解析】 自愿原则的核心是合同自由原则。
【答案】 A
3.某啤酒厂因使用啤酒瓶不当,造成消费者在饮用时被炸伤,消费者所在地的某报社对此事进行了跟踪报道并提出批评,使该啤酒厂的销售额大幅减少。该报社的行为( )
A.是侵权行为,侵犯了啤酒厂的名誉权
B.是侵权行为,侵犯了啤酒厂的财产权
C.不是侵权行为,该报社实事求是,而不是侮辱、诽谤,没有侵犯啤酒厂的名誉权
D.不是侵权行为,报刊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可以侵犯啤酒厂的名誉权
2020学年高中政治人教版选修五专题三 信守合同与违约 学业分层测评1(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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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新闻单位正确行使新闻监督权,内容报道基本属实的,没有侮辱性内容的,不应当认定其侵害名誉权。因此本题中的报社没有侵犯啤酒厂的财产权,也没有侵犯其名誉权。
【答案】 C
4.下列行为中,违反禁止权利滥用原则的有( )
①甲将自己废弃不用的汽车置于马路中央的行为
②乙拒绝接受丁遗赠给其一台洗衣机的行为 ③丙于下午在自己的房间里唱卡拉OK直到凌晨,影响邻居休息的行为 ④丁在自己承包耕地上建坟的行为
A.①②③ B.①②④
C.①③④ B.②③④
【解析】 拒绝接受别人的遗赠,没有侵犯他人权利,不属于权利滥用;①③④都是权利滥用的体现,故答案选C项。
【答案】 C
[能力提升]
5.家住二楼的李大姐出于安全考虑,把自家阳台的窗户全部安装了护栏,而且为方便养花,护栏距离窗户大约20厘米。她的这一行为却引起了住在三楼的孙大爷的不满,因为他担心小偷会顺着护栏侵入他家,甚至都不敢开窗通气了。在与李大姐交涉无果的情况下,孙大爷一纸诉状将李大姐告上法庭。法院经审理判决李大姐拆除或重新安装护栏。
请运用所学知识,谈谈法院作出以上判决的法律依据。
【解析】 本题以日常生活中的常见纠纷为背景,考查民事活动应该遵循的基本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等知识。
【答案】 ①公民在从事民事活动时,必须遵循公平的基本原则,尊重社会公德。李大姐在自家阳台安装护栏,却给邻居带来了安全隐患,这违背了公平原则,也不符合社会公德的要求。②民法通则和物权法规定,不动产权利人行使权利时,不能损害相邻不动产权利人的利益,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李大姐在处理相邻关系时,没有贯彻这一精神,因此被法院判决拆除或重新安装护栏。
6.赵某不慎将某商场提货单丢失,按照商场挂失的要求,赵某交纳了挂失费200元。但同时,商场要求与赵某签订这样一份协议:“提货单报失期间,万一货物被他人冒领,提货处仅向报失人提供冒领者的情况,而由报失人自行向冒领者追回货物。提货处不承担任何责任。”
根据所学法律知识,你认为赵某应该在该协议上签字吗?为什么?
【解析】 此题以提货单丢失为背景,考查民事活动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回答时一定要结合材料。
【答案】 不应该签字。因为民法通则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所以民事主体在从事民事活动时,既享有民事权利,也应该履行民事义务,坚持平等、公平、等价有偿的原则。本案中商场有权利收取赵某的挂失费,但也应同时承担货物不被冒领的义务。要求赵某签订该协议,违反了公平、等价有偿的原则,因此赵某不应该签字。
北京市海淀区首都师范大学附属中学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七年级语文期末试卷(PDF版,无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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