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关于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工作情况汇报

下半年财务会计工作计划版

下半年财务会计工作计划版____年年在一如既往地做好日常财务核算工作,加强财务管理、推动规范管理和加强财务知识学习教育。做到财务工作长计划,短安排。使财务工作在规范化、制度化的良好环境中更好地发挥作用。特拟订____年的工作计划。一、参加财

某市关于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工作情况汇报市坚持把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作为重要任务,结合村“两委”换届选举,开展全市组织工作“大调研、大整改、大提升”,打好整顿提升“组合拳”,着力解决基层党组织弱化、虚化、边缘化等问题,努力取得强基固本的

简介:某市关于河长制推进落实情况的调查报告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全面推行河长制,是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是加强水环境管理保护、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制度创新,对促进水环境治理、修复水生态、保护水资源、维护河流生命健康具有重要意义。为深入了解掌握我市水环境治理情况,促进河长制有序推进,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8年工作要点,3-5月份,我们农业和农村工委在分管领导的带领下,对我市河长制推进落实情况开展专项调研。调研组重点听取了市水务局、环保局、住建局、城管局、交通运输局、农委、海渔局、启东海事处等部门的工作汇报,组织部分河长开展座谈,实地察看了部分河道、畜禽养殖场,赴平湖、余姚、兴化、沛县等地学习考察了推进落实河长制、构建水环境长效管理保护机制等方面工作的先进经验和做法。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自全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开展机构设置、方案制定、责任落实、制度建设等各项工作,全市河长制工作有序推进,2017年在南通市河长制工作考核中名列前茅。 (一)强化组织领导,构建工作推进体系。一是建成全覆盖河长网络。在全市范围内所有河道全面推行河长制,建立了市、镇(区)、村三级河长体系。市委书记、市长亲自担任总河长,所有市委市政府领导均担任河长,负责巡河整治工作。全市共设立总河长2名,县级河长17人,镇(区)级河长211人,村级河长247人,规范设置河长制公示牌2382块,实现了从区域到流域、从大江到泯沟的责任网络全覆盖。二是落实河长制常设办事机构。设置市河长制办公室,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主任,各镇(区)参照设置本级河长制办公室和相应机构。市河长制办公室设在水务局,具体负责全市河长制日常工作,住建局、环保局、城管局、交通局、农委、海渔局、启东海事处等成员单位安排1名分管领导作为联络人,参与市河长制办公室工作。三是成员单位整体联动。通过河长牵头的优势,充分调动部门积极性,有效形成了工作合力。各成员单位职责明晰,围绕沟河管护工作,通过协调联动、紧密配合,形成了合力攻坚的工作局面。四是创新实行“河长助理制”。在南通地区率先创新实施“河长助理制”,设定139名市镇两级河长助理,协助河长统筹协调相关工作。“河长助理制”受到南通市河长办充分肯定,并在南通地区全面推广。五是动员社会管护力量。探索引进民间河长力量,推荐产生“协会河长”、“巾帼河长”、“网格河长”、“老干部河长”共150人,有效激发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河长制推进落实。 (二)严格落实责任,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先后研究下发了《关于在全市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关于成立启东市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关于印发河长制配套制度的通知》等文件,建立河长会议、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等制度,明确了信息报送、考核问责与激励、验收等工作制度,对各级河长、各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和主要任务进行了再细化。大力推进巡河整治,按照“一级河长一季度一督查、二级河长一月一检查、三级河长一周一巡查”的工作要求,各级河长采取水上、陆地和骑行多种方式开展巡河,发现问题及时交办。建立“一河一档”,根据我市各级河道的特点统筹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建立涵盖河道基本特性、环境面貌、治理情况、管理现状以及水质、排污、违章建筑物、海事管理等多方面内容的台账资料,并针对河道问题制定“一河一策”整治措施。严格执行“交办督办制”,今年以来落实市级河长巡河65人次,镇级河长巡河7092人次,交办问题1259个,完成整改467个,河长巡河率、问题交办率、交办完成率位列南通市首位。(三)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抓好河道专项整治。为切实提高水环境治理成效,市河长制办公室瞄准污染源头,精准发力,通过开展岸线综合整治、阻水设施百日清零、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治理、城镇污水处理、重点断面整治、清理沉船和僵尸船等六大专项整治活动。拆除整治非法码头24家,涉河违建39宗,总面积2144平方米。清理大型摇网117只,地笼2800只,网簖1301只,坝头83处,其他阻水设施127只。查处电捕鱼103起,非法捞田螺127起。加快11个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努力提高污水日处理能力。排摸通启运河、通吕运河沿线违法建设项目,完成通启运河6.5公里清淤工作。清理沉船601只,住家船281只。通过专项整治,实现了水岸共治,切实提高了水环境治理工作绩效。二、存在问题 河长制的推行加大了河道整治与管理的力度,使我市沟河环境得到显著改变,水体污染得到控制,河长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由于我市河长制推行时间较短,还处于探索起步阶段,在积累经验和取得成效的同时,河长制落实过程中也存在一些亟需解决的问题。(一)思想认识还不到位。近年来,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一直是我市生态环境建设的重中之重。自我市河长制推行以来,市委市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部署相关工作,各部门、各镇区也能按照要求有序推进,但是客观审视河长制推进现状,依然有一些河长思想认识还有偏差,存在消极应付心理。一方面是重视程度不够。我们在调研中发现,河长履职积极性成逐级递减,即上级河长重视程度很高,基层镇村河长推动工作力度不够,缺乏积极性和主动性,有的甚至颇有怨言,巡河也多是敷衍了事,认为拍拍照片就是完成任务。另一方面是对河长的职责不清、意识不明。有些河长对河长制的内容和自身的职责还不清晰,不了解自己包片河道泯沟情况,对影响水质的原因没有进行深入调查,更没有积极思考寻找解决方法,依然只是盲目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而已。(二)“一河一策”制定没有全覆盖。根据南通市河长制相关工作要求,我市正在进行3级以上河道“一河一策”整治方案制订工作。但由于我市水环境存在一定特殊性,横河泯沟较多,3级以下河道“一河一策”制订目前还没有列入到计划中来,致使我市沟河整治目前仍处于被动治理状态,原因没有找准,污染源没有找清,没有真正发挥出河长制的优势。 (三)引导全民参与手段不多。水环境问题既和当前的生产方式、产业结构、技术水平等有关,更和每个人的生活理念、生活方式、生活习惯息息相关。目前我市河长制推进已经完成了政府层面的动员阶段,对沟河水环境的治理主要是通过行政手段进行的,在社会力量的调动方面还存在不足。由于宣传手段老旧,宣传内容呆板,宣传发动面不广、力度不大,人民群众对河长制的认知广度和参与深度还不高,大多数群众不知道河长制的实施及意义,参与保护管理水环境的积极性还没有充分调动起来,主动担任“民间河长”的更是凤毛麟角。部分群众保护水环境意识不强,尤其是有相当部分农民群众仍然保持原有的乱扔垃圾、乱倒污水、乱占河道、乱设网簖等不良生活习惯,导致出现边治理、边破坏的现象。 (四)污染顽疾依然突出。水环境问题表现在水里,根子在岸上,我们在调研中发现,对水环境问题的整治工作还存在“重过程、轻结果”的思想,大量人力物力及资金投入后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一是畜禽养殖粪污处理还不到位。为降低畜禽养殖粪污对水环境的影响,我市经过多年的治理,划定了禁、限养殖区域,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畜禽养殖污染依然是群众投诉和关注的焦点问题。养殖场不愿增加成本投建粪污处理设备,投资2000多万元的东海粪污处理中心建成多年无法正常投入使用,畜禽养殖粪污污染仍然是我市农村环境治理中的突出问题。在赴先进地区的学习考察过程中,我们了解到平湖、余姚等地已经对生猪养殖产业全面叫停,实现生猪散养“清零”,坚决的态度和空前的力度,为河长制的推行提供了坚强的后盾。二是污水直排整治工作进展缓慢。城市截污管道规划建设相对滞后,污水管网存在较大范围“盲区”,部分老小区未实行雨污分流,车库改造生活用房私设排污管道进入小区雨水管网。部分企业偷排、漏排工业污水和废水现象屡禁不止,排污管道排查难度大。三是农村生产、建筑垃圾随意倾倒。农作物秸秆收购利用率不高,在秸秆禁烧工作的强大压力下,大量废弃农作物随意倾倒进河道。农村建筑垃圾收集点不足、设置不合理,加上农民群众垃圾分类意识淡薄,导致建筑垃圾任意堆放在堤岸。以上种种问题增加了河长工作压力,严重影响河长制的有序推进。(五)部门之间配合密切度还不高。有些“助理”部门对河长制工作任务、措施、形式、内容等尚不能全面掌握,还认为河长制工作就是水务局、河长办的事情,与自己无关。有些直接部门虽然参与到河长制主体工作当中,但只是按照自身业务范围履行职责、开展工作,没有形成整体协调长效机制,部门之间协调配合还需进一步加强。(六)考核和问责机制还不完善。目前我市对于河长制考核的主要依据是台账资料,包括巡查记录、交办单、巡河图片等等,是自上而下的体制内“自考”,只能看到过程,没有体现治水结果。且由于治水责任划不清,导致责任难以追究。主体责任部门与其他协作单位之间、上下级河长之间职责还不清晰、权限还不明确,从而导致相互推诿的情况。 (七)河长制推行常态化、长效化有待加强。河长制工作涉及许多部门,尽管市相关部门已经探索形成了一些上下联动巡查推进、河长制办公室牵头多部门联合执法监管等行动,但常态化的联动监管机制尚未真正形成。且水环境治理是一个长期的、系统的过程,而河长会在长期的沟河污染治理期间不断更迭,不同的河长对水环境重视程度不一样,水环境治理思路不一样,治理之策可能会随着河长的变化而变化,缺乏连贯性,影响治理效果。三、建议意见我市河长制工作目前仍处于不断摸索和完善的阶段,要在未来的发展中,解决现存问题,实现长效治理,需要从顶层设计、社会管理和公众参与等方面为河长功能的实现提供多渠道保障,逐渐形成规则明确,政府主导,公众、媒体共同参与,多种手段并用的长效机制。 (一)统一思想认识,理顺工作体制机制。一是提高河长责任意识。河长制的推进落实不是一项临时性工作,不是“插插牌子、做做样子”,而是要长期的、持续不断的坚持下去。因此,要进一步提高各级河长的责任意识,严格落实市、镇、村三级河长水资源保护目标责任,协调好不同级别河长之间的工作和职责,各级河长应成为责任主体,将任务细化、实化,上级对下级进行管理和监督,下级对上级进行汇报和反馈,做到责任明确,使工作由虚变实。二是提高工作主动性。各部门、各镇区应充分认识到推行河长制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是解决我市复杂水问题、维护沟河健康生命、改善水环境的有力措施,是助力我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促进农业农村发展的有效途径,必须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要激发全市上下推行河长制的积极性、自觉性,变被动为主动,变“应付做”为“我必做”。三是坚持协调配合。对企业排污、农村污水、河道整治、水源地保护等,在部门职能交叉的工作进行明确分工的同时,也要注意统筹协调,避免各自为政、任务重复,提升整体污染治理能力和水平,提高工作效率。四是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积极争取上级部门项目支持,逐步建立水生态保护长期、稳定的投入保障机制。加大项目整合力度,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将涉及水土保持、水环境整治等建设资金捆绑使用,确保水生态文明建设稳步推进。(二)加大宣传力度,提升群众参与意识。多渠道全方位对河长制工作进行宣传,切实提高群众对河长制工作的知晓率、参与率。一是参与决策。在“一河一策”制定过程中,应广泛听取周边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调动和发挥群众积极性。群众参与决策环节,有利于掌握更准确真实的信息,制定更切实有效的治理方案,同时可以确保后续工作顺利实施。二是参与治理。群众既是水环境问题的生产者、受害者,又是水环境治理的参与者、受益者。他们对周边水生态环境变化的了解更及时、更敏感、更直接,对改善水生态环境的愿望也更强烈、更迫切。通过群众参与治理,可以把原来认为“政府该干的事”看做是“自己该干的事”,从旁观者转换为参与者,形成“大家治河为大家”的良好氛围。三是参与监督。鼓励群众争做“民间河长”,因为“民间河长”大多就住在河边,生活在河边,对河道的关心、关注及爱护程度更高,能在第一时间发现问题,并积极的参与到解决问题中来。 (三)强化面源治理,坚决消除污染源头。加强畜禽养殖产业监管。适当调整畜禽养殖区域划分,结合我市发展实际情况,增加禁养区范围,加强对限养区、适养区畜禽养殖场的治理。配套建设粪便污水储存、处理、利用设施,尽快启用东海镇粪污处理中心,切实缓解粪污对周围群众的影响。实施农村污水管网建设。在各镇(区)原污水管网的基础上,继续全面推进污水管网建设,进一步扩大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范围,确保各镇(区)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开展城区清水工程。重点结合我市排水专项规划,完善提升老小区、车库改造生活用房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和河道整治方案,科学布局城区污水管网,有序开展城区河道整治工作,实现人水和谐。加大企业偷排、漏排行为惩罚力度。坚持对偷排、漏排行为的“零容忍”,加大对偷排漏排企业和重点污染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的惩治力度,发现恶意偷排的,坚决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加快垃圾分类处置推进速度。建立符合我市农村实际的垃圾分类处置体系,合理规划垃圾分类收集站点,确保农村垃圾收得拢、运得出,从而减少生产、生活垃圾入河造成二次污染。(四)加强考核问责,建立完善奖惩制度。吸取平湖、兴化等先进地区经验,完善市、镇、村三级考核激励机制,对河道整治进行过程性考核和结果性考核,定期组织对河长进行考核打分、评比,并及时反馈考核结果,年终进行综合验收、评比,对好的镇区进行奖励,对排名靠后的,进行跟踪督查,限期整改。狠抓奖惩问责监督,制定责任追究办法,对认真履职尽责的河长,工作优异、水环境良好的镇区,通过媒体宣扬进行奖励,对失职不尽责的河长,坚决追责问责。(五)建立长效机制,切实巩固整治成效。一是完善配套规章制度 ,奠定水环境长效治理基础。河长制是一个全新的制度,需要有一套完善的、可持续的规则体系作为支持。要健全管理制度,构建以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为支撑的层次分明、专业结构配套的规则体系,切实为规范河长行为和职责提供重要依据,权责对等才能进一步推进落实河长制工作,为水环境长效整治奠定坚实基础。二是探索生态治水途径,构建健康可持续水循环系统。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发展沟河淡水养殖,通过科学、合理的渔业资源增殖放流,逐步恢复水域渔业资源,保护水域环境生态平衡。积极推广整河发包的成功经验,确定科学的养殖模式,发展生态养殖;遵守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和可持续的发展理念,积极调整渔业养殖结构,推广产量高、效益好、生态环境友好型的养殖品种和模式,通过优化养殖结构和品种来提高全市淡水养殖的产量和效益,保护和改善水域生态环境。三是实施绿化美化工程,形成生态发展良好循环。打造精品样板河道,结合河道周边环境状况,开展河道两岸绿化美化工作,重点突出清水与生态功能,坚持河道建设与周边环境协调,把样板河道建成高标准、高规格的绿色生态长廊,为镇村容貌的改善锦上添花,努力实现水更清、河更畅、岸更绿和景更美的目标。在充分展现河长制沟河环境整治成果的同时,力争获得广大群众认可,坚定治水的信心和决心,激发群众爱水护水的自觉性,从而形成生态发展良好循环。
简介:某市关于河长制推进落实情况的调查报告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全面推行河长制,是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是加强水环境管理保护、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制度创新,对促进水环境治理、修复水生态、保护水资源、维护河流生命健康具有重要意义。为深入了解掌握我市水环境治理情况,促进河长制有序推进,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8年工作要点,3-5月份,我们农业和农村工委在分管领导的带领下,对我市河长制推进落实情况开展专项调研。调研组重点听取了市水务局、环保局、住建局、城管局、交通运输局、农委、海渔局、启东海事处等部门的工作汇报,组织部分河长开展座谈,实地察看了部分河道、畜禽养殖场,赴平湖、余姚、兴化、沛县等地学习考察了推进落实河长制、构建水环境长效管理保护机制等方面工作的先进经验和做法。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自全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开展机构设置、方案制定、责任落实、制度建设等各项工作,全市河长制工作有序推进,2017年在南通市河长制工作考核中名列前茅。 (一)强化组织领导,构建工作推进体系。一是建成全覆盖河长网络。在全市范围内所有河道全面推行河长制,建立了市、镇(区)、村三级河长体系。市委书记、市长亲自担任总河长,所有市委市政府领导均担任河长,负责巡河整治工作。全市共设立总河长2名,县级河长17人,镇(区)级河长211人,村级河长247人,规范设置河长制公示牌2382块,实现了从区域到流域、从大江到泯沟的责任网络全覆盖。二是落实河长制常设办事机构。设置市河长制办公室,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主任,各镇(区)参照设置本级河长制办公室和相应机构。市河长制办公室设在水务局,具体负责全市河长制日常工作,住建局、环保局、城管局、交通局、农委、海渔局、启东海事处等成员单位安排1名分管领导作为联络人,参与市河长制办公室工作。三是成员单位整体联动。通过河长牵头的优势,充分调动部门积极性,有效形成了工作合力。各成员单位职责明晰,围绕沟河管护工作,通过协调联动、紧密配合,形成了合力攻坚的工作局面。四是创新实行“河长助理制”。在南通地区率先创新实施“河长助理制”,设定139名市镇两级河长助理,协助河长统筹协调相关工作。“河长助理制”受到南通市河长办充分肯定,并在南通地区全面推广。五是动员社会管护力量。探索引进民间河长力量,推荐产生“协会河长”、“巾帼河长”、“网格河长”、“老干部河长”共150人,有效激发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河长制推进落实。 (二)严格落实责任,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先后研究下发了《关于在全市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关于成立启东市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关于印发河长制配套制度的通知》等文件,建立河长会议、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等制度,明确了信息报送、考核问责与激励、验收等工作制度,对各级河长、各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和主要任务进行了再细化。大力推进巡河整治,按照“一级河长一季度一督查、二级河长一月一检查、三级河长一周一巡查”的工作要求,各级河长采取水上、陆地和骑行多种方式开展巡河,发现问题及时交办。建立“一河一档”,根据我市各级河道的特点统筹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建立涵盖河道基本特性、环境面貌、治理情况、管理现状以及水质、排污、违章建筑物、海事管理等多方面内容的台账资料,并针对河道问题制定“一河一策”整治措施。严格执行“交办督办制”,今年以来落实市级河长巡河65人次,镇级河长巡河7092人次,交办问题1259个,完成整改467个,河长巡河率、问题交办率、交办完成率位列南通市首位。(三)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抓好河道专项整治。为切实提高水环境治理成效,市河长制办公室瞄准污染源头,精准发力,通过开展岸线综合整治、阻水设施百日清零、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治理、城镇污水处理、重点断面整治、清理沉船和僵尸船等六大专项整治活动。拆除整治非法码头24家,涉河违建39宗,总面积2144平方米。清理大型摇网117只,地笼2800只,网簖1301只,坝头83处,其他阻水设施127只。查处电捕鱼103起,非法捞田螺127起。加快11个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努力提高污水日处理能力。排摸通启运河、通吕运河沿线违法建设项目,完成通启运河6.5公里清淤工作。清理沉船601只,住家船281只。通过专项整治,实现了水岸共治,切实提高了水环境治理工作绩效。二、存在问题 河长制的推行加大了河道整治与管理的力度,使我市沟河环境得到显著改变,水体污染得到控制,河长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由于我市河长制推行时间较短,还处于探索起步阶段,在积累经验和取得成效的同时,河长制落实过程中也存在一些亟需解决的问题。(一)思想认识还不到位。近年来,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一直是我市生态环境建设的重中之重。自我市河长制推行以来,市委市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部署相关工作,各部门、各镇区也能按照要求有序推进,但是客观审视河长制推进现状,依然有一些河长思想认识还有偏差,存在消极应付心理。一方面是重视程度不够。我们在调研中发现,河长履职积极性成逐级递减,即上级河长重视程度很高,基层镇村河长推动工作力度不够,缺乏积极性和主动性,有的甚至颇有怨言,巡河也多是敷衍了事,认为拍拍照片就是完成任务。另一方面是对河长的职责不清、意识不明。有些河长对河长制的内容和自身的职责还不清晰,不了解自己包片河道泯沟情况,对影响水质的原因没有进行深入调查,更没有积极思考寻找解决方法,依然只是盲目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而已。(二)“一河一策”制定没有全覆盖。根据南通市河长制相关工作要求,我市正在进行3级以上河道“一河一策”整治方案制订工作。但由于我市水环境存在一定特殊性,横河泯沟较多,3级以下河道“一河一策”制订目前还没有列入到计划中来,致使我市沟河整治目前仍处于被动治理状态,原因没有找准,污染源没有找清,没有真正发挥出河长制的优势。 (三)引导全民参与手段不多。水环境问题既和当前的生产方式、产业结构、技术水平等有关,更和每个人的生活理念、生活方式、生活习惯息息相关。目前我市河长制推进已经完成了政府层面的动员阶段,对沟河水环境的治理主要是通过行政手段进行的,在社会力量的调动方面还存在不足。由于宣传手段老旧,宣传内容呆板,宣传发动面不广、力度不大,人民群众对河长制的认知广度和参与深度还不高,大多数群众不知道河长制的实施及意义,参与保护管理水环境的积极性还没有充分调动起来,主动担任“民间河长”的更是凤毛麟角。部分群众保护水环境意识不强,尤其是有相当部分农民群众仍然保持原有的乱扔垃圾、乱倒污水、乱占河道、乱设网簖等不良生活习惯,导致出现边治理、边破坏的现象。 (四)污染顽疾依然突出。水环境问题表现在水里,根子在岸上,我们在调研中发现,对水环境问题的整治工作还存在“重过程、轻结果”的思想,大量人力物力及资金投入后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一是畜禽养殖粪污处理还不到位。为降低畜禽养殖粪污对水环境的影响,我市经过多年的治理,划定了禁、限养殖区域,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畜禽养殖污染依然是群众投诉和关注的焦点问题。养殖场不愿增加成本投建粪污处理设备,投资2000多万元的东海粪污处理中心建成多年无法正常投入使用,畜禽养殖粪污污染仍然是我市农村环境治理中的突出问题。在赴先进地区的学习考察过程中,我们了解到平湖、余姚等地已经对生猪养殖产业全面叫停,实现生猪散养“清零”,坚决的态度和空前的力度,为河长制的推行提供了坚强的后盾。二是污水直排整治工作进展缓慢。城市截污管道规划建设相对滞后,污水管网存在较大范围“盲区”,部分老小区未实行雨污分流,车库改造生活用房私设排污管道进入小区雨水管网。部分企业偷排、漏排工业污水和废水现象屡禁不止,排污管道排查难度大。三是农村生产、建筑垃圾随意倾倒。农作物秸秆收购利用率不高,在秸秆禁烧工作的强大压力下,大量废弃农作物随意倾倒进河道。农村建筑垃圾收集点不足、设置不合理,加上农民群众垃圾分类意识淡薄,导致建筑垃圾任意堆放在堤岸。以上种种问题增加了河长工作压力,严重影响河长制的有序推进。(五)部门之间配合密切度还不高。有些“助理”部门对河长制工作任务、措施、形式、内容等尚不能全面掌握,还认为河长制工作就是水务局、河长办的事情,与自己无关。有些直接部门虽然参与到河长制主体工作当中,但只是按照自身业务范围履行职责、开展工作,没有形成整体协调长效机制,部门之间协调配合还需进一步加强。(六)考核和问责机制还不完善。目前我市对于河长制考核的主要依据是台账资料,包括巡查记录、交办单、巡河图片等等,是自上而下的体制内“自考”,只能看到过程,没有体现治水结果。且由于治水责任划不清,导致责任难以追究。主体责任部门与其他协作单位之间、上下级河长之间职责还不清晰、权限还不明确,从而导致相互推诿的情况。 (七)河长制推行常态化、长效化有待加强。河长制工作涉及许多部门,尽管市相关部门已经探索形成了一些上下联动巡查推进、河长制办公室牵头多部门联合执法监管等行动,但常态化的联动监管机制尚未真正形成。且水环境治理是一个长期的、系统的过程,而河长会在长期的沟河污染治理期间不断更迭,不同的河长对水环境重视程度不一样,水环境治理思路不一样,治理之策可能会随着河长的变化而变化,缺乏连贯性,影响治理效果。三、建议意见我市河长制工作目前仍处于不断摸索和完善的阶段,要在未来的发展中,解决现存问题,实现长效治理,需要从顶层设计、社会管理和公众参与等方面为河长功能的实现提供多渠道保障,逐渐形成规则明确,政府主导,公众、媒体共同参与,多种手段并用的长效机制。 (一)统一思想认识,理顺工作体制机制。一是提高河长责任意识。河长制的推进落实不是一项临时性工作,不是“插插牌子、做做样子”,而是要长期的、持续不断的坚持下去。因此,要进一步提高各级河长的责任意识,严格落实市、镇、村三级河长水资源保护目标责任,协调好不同级别河长之间的工作和职责,各级河长应成为责任主体,将任务细化、实化,上级对下级进行管理和监督,下级对上级进行汇报和反馈,做到责任明确,使工作由虚变实。二是提高工作主动性。各部门、各镇区应充分认识到推行河长制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是解决我市复杂水问题、维护沟河健康生命、改善水环境的有力措施,是助力我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促进农业农村发展的有效途径,必须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要激发全市上下推行河长制的积极性、自觉性,变被动为主动,变“应付做”为“我必做”。三是坚持协调配合。对企业排污、农村污水、河道整治、水源地保护等,在部门职能交叉的工作进行明确分工的同时,也要注意统筹协调,避免各自为政、任务重复,提升整体污染治理能力和水平,提高工作效率。四是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积极争取上级部门项目支持,逐步建立水生态保护长期、稳定的投入保障机制。加大项目整合力度,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将涉及水土保持、水环境整治等建设资金捆绑使用,确保水生态文明建设稳步推进。(二)加大宣传力度,提升群众参与意识。多渠道全方位对河长制工作进行宣传,切实提高群众对河长制工作的知晓率、参与率。一是参与决策。在“一河一策”制定过程中,应广泛听取周边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调动和发挥群众积极性。群众参与决策环节,有利于掌握更准确真实的信息,制定更切实有效的治理方案,同时可以确保后续工作顺利实施。二是参与治理。群众既是水环境问题的生产者、受害者,又是水环境治理的参与者、受益者。他们对周边水生态环境变化的了解更及时、更敏感、更直接,对改善水生态环境的愿望也更强烈、更迫切。通过群众参与治理,可以把原来认为“政府该干的事”看做是“自己该干的事”,从旁观者转换为参与者,形成“大家治河为大家”的良好氛围。三是参与监督。鼓励群众争做“民间河长”,因为“民间河长”大多就住在河边,生活在河边,对河道的关心、关注及爱护程度更高,能在第一时间发现问题,并积极的参与到解决问题中来。 (三)强化面源治理,坚决消除污染源头。加强畜禽养殖产业监管。适当调整畜禽养殖区域划分,结合我市发展实际情况,增加禁养区范围,加强对限养区、适养区畜禽养殖场的治理。配套建设粪便污水储存、处理、利用设施,尽快启用东海镇粪污处理中心,切实缓解粪污对周围群众的影响。实施农村污水管网建设。在各镇(区)原污水管网的基础上,继续全面推进污水管网建设,进一步扩大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范围,确保各镇(区)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开展城区清水工程。重点结合我市排水专项规划,完善提升老小区、车库改造生活用房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和河道整治方案,科学布局城区污水管网,有序开展城区河道整治工作,实现人水和谐。加大企业偷排、漏排行为惩罚力度。坚持对偷排、漏排行为的“零容忍”,加大对偷排漏排企业和重点污染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的惩治力度,发现恶意偷排的,坚决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加快垃圾分类处置推进速度。建立符合我市农村实际的垃圾分类处置体系,合理规划垃圾分类收集站点,确保农村垃圾收得拢、运得出,从而减少生产、生活垃圾入河造成二次污染。(四)加强考核问责,建立完善奖惩制度。吸取平湖、兴化等先进地区经验,完善市、镇、村三级考核激励机制,对河道整治进行过程性考核和结果性考核,定期组织对河长进行考核打分、评比,并及时反馈考核结果,年终进行综合验收、评比,对好的镇区进行奖励,对排名靠后的,进行跟踪督查,限期整改。狠抓奖惩问责监督,制定责任追究办法,对认真履职尽责的河长,工作优异、水环境良好的镇区,通过媒体宣扬进行奖励,对失职不尽责的河长,坚决追责问责。(五)建立长效机制,切实巩固整治成效。一是完善配套规章制度 ,奠定水环境长效治理基础。河长制是一个全新的制度,需要有一套完善的、可持续的规则体系作为支持。要健全管理制度,构建以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为支撑的层次分明、专业结构配套的规则体系,切实为规范河长行为和职责提供重要依据,权责对等才能进一步推进落实河长制工作,为水环境长效整治奠定坚实基础。二是探索生态治水途径,构建健康可持续水循环系统。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发展沟河淡水养殖,通过科学、合理的渔业资源增殖放流,逐步恢复水域渔业资源,保护水域环境生态平衡。积极推广整河发包的成功经验,确定科学的养殖模式,发展生态养殖;遵守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和可持续的发展理念,积极调整渔业养殖结构,推广产量高、效益好、生态环境友好型的养殖品种和模式,通过优化养殖结构和品种来提高全市淡水养殖的产量和效益,保护和改善水域生态环境。三是实施绿化美化工程,形成生态发展良好循环。打造精品样板河道,结合河道周边环境状况,开展河道两岸绿化美化工作,重点突出清水与生态功能,坚持河道建设与周边环境协调,把样板河道建成高标准、高规格的绿色生态长廊,为镇村容貌的改善锦上添花,努力实现水更清、河更畅、岸更绿和景更美的目标。在充分展现河长制沟河环境整治成果的同时,力争获得广大群众认可,坚定治水的信心和决心,激发群众爱水护水的自觉性,从而形成生态发展良好循环。
简介:某市关于河长制推进落实情况的调查报告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全面推行河长制,是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是加强水环境管理保护、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制度创新,对促进水环境治理、修复水生态、保护水资源、维护河流生命健康具有重要意义。为深入了解掌握我市水环境治理情况,促进河长制有序推进,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8年工作要点,3-5月份,我们农业和农村工委在分管领导的带领下,对我市河长制推进落实情况开展专项调研。调研组重点听取了市水务局、环保局、住建局、城管局、交通运输局、农委、海渔局、启东海事处等部门的工作汇报,组织部分河长开展座谈,实地察看了部分河道、畜禽养殖场,赴平湖、余姚、兴化、沛县等地学习考察了推进落实河长制、构建水环境长效管理保护机制等方面工作的先进经验和做法。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自全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开展机构设置、方案制定、责任落实、制度建设等各项工作,全市河长制工作有序推进,2017年在南通市河长制工作考核中名列前茅。 (一)强化组织领导,构建工作推进体系。一是建成全覆盖河长网络。在全市范围内所有河道全面推行河长制,建立了市、镇(区)、村三级河长体系。市委书记、市长亲自担任总河长,所有市委市政府领导均担任河长,负责巡河整治工作。全市共设立总河长2名,县级河长17人,镇(区)级河长211人,村级河长247人,规范设置河长制公示牌2382块,实现了从区域到流域、从大江到泯沟的责任网络全覆盖。二是落实河长制常设办事机构。设置市河长制办公室,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主任,各镇(区)参照设置本级河长制办公室和相应机构。市河长制办公室设在水务局,具体负责全市河长制日常工作,住建局、环保局、城管局、交通局、农委、海渔局、启东海事处等成员单位安排1名分管领导作为联络人,参与市河长制办公室工作。三是成员单位整体联动。通过河长牵头的优势,充分调动部门积极性,有效形成了工作合力。各成员单位职责明晰,围绕沟河管护工作,通过协调联动、紧密配合,形成了合力攻坚的工作局面。四是创新实行“河长助理制”。在南通地区率先创新实施“河长助理制”,设定139名市镇两级河长助理,协助河长统筹协调相关工作。“河长助理制”受到南通市河长办充分肯定,并在南通地区全面推广。五是动员社会管护力量。探索引进民间河长力量,推荐产生“协会河长”、“巾帼河长”、“网格河长”、“老干部河长”共150人,有效激发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河长制推进落实。 (二)严格落实责任,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先后研究下发了《关于在全市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关于成立启东市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关于印发河长制配套制度的通知》等文件,建立河长会议、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等制度,明确了信息报送、考核问责与激励、验收等工作制度,对各级河长、各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和主要任务进行了再细化。大力推进巡河整治,按照“一级河长一季度一督查、二级河长一月一检查、三级河长一周一巡查”的工作要求,各级河长采取水上、陆地和骑行多种方式开展巡河,发现问题及时交办。建立“一河一档”,根据我市各级河道的特点统筹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建立涵盖河道基本特性、环境面貌、治理情况、管理现状以及水质、排污、违章建筑物、海事管理等多方面内容的台账资料,并针对河道问题制定“一河一策”整治措施。严格执行“交办督办制”,今年以来落实市级河长巡河65人次,镇级河长巡河7092人次,交办问题1259个,完成整改467个,河长巡河率、问题交办率、交办完成率位列南通市首位。(三)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抓好河道专项整治。为切实提高水环境治理成效,市河长制办公室瞄准污染源头,精准发力,通过开展岸线综合整治、阻水设施百日清零、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治理、城镇污水处理、重点断面整治、清理沉船和僵尸船等六大专项整治活动。拆除整治非法码头24家,涉河违建39宗,总面积2144平方米。清理大型摇网117只,地笼2800只,网簖1301只,坝头83处,其他阻水设施127只。查处电捕鱼103起,非法捞田螺127起。加快11个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努力提高污水日处理能力。排摸通启运河、通吕运河沿线违法建设项目,完成通启运河6.5公里清淤工作。清理沉船601只,住家船281只。通过专项整治,实现了水岸共治,切实提高了水环境治理工作绩效。二、存在问题 河长制的推行加大了河道整治与管理的力度,使我市沟河环境得到显著改变,水体污染得到控制,河长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由于我市河长制推行时间较短,还处于探索起步阶段,在积累经验和取得成效的同时,河长制落实过程中也存在一些亟需解决的问题。(一)思想认识还不到位。近年来,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一直是我市生态环境建设的重中之重。自我市河长制推行以来,市委市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部署相关工作,各部门、各镇区也能按照要求有序推进,但是客观审视河长制推进现状,依然有一些河长思想认识还有偏差,存在消极应付心理。一方面是重视程度不够。我们在调研中发现,河长履职积极性成逐级递减,即上级河长重视程度很高,基层镇村河长推动工作力度不够,缺乏积极性和主动性,有的甚至颇有怨言,巡河也多是敷衍了事,认为拍拍照片就是完成任务。另一方面是对河长的职责不清、意识不明。有些河长对河长制的内容和自身的职责还不清晰,不了解自己包片河道泯沟情况,对影响水质的原因没有进行深入调查,更没有积极思考寻找解决方法,依然只是盲目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而已。(二)“一河一策”制定没有全覆盖。根据南通市河长制相关工作要求,我市正在进行3级以上河道“一河一策”整治方案制订工作。但由于我市水环境存在一定特殊性,横河泯沟较多,3级以下河道“一河一策”制订目前还没有列入到计划中来,致使我市沟河整治目前仍处于被动治理状态,原因没有找准,污染源没有找清,没有真正发挥出河长制的优势。 (三)引导全民参与手段不多。水环境问题既和当前的生产方式、产业结构、技术水平等有关,更和每个人的生活理念、生活方式、生活习惯息息相关。目前我市河长制推进已经完成了政府层面的动员阶段,对沟河水环境的治理主要是通过行政手段进行的,在社会力量的调动方面还存在不足。由于宣传手段老旧,宣传内容呆板,宣传发动面不广、力度不大,人民群众对河长制的认知广度和参与深度还不高,大多数群众不知道河长制的实施及意义,参与保护管理水环境的积极性还没有充分调动起来,主动担任“民间河长”的更是凤毛麟角。部分群众保护水环境意识不强,尤其是有相当部分农民群众仍然保持原有的乱扔垃圾、乱倒污水、乱占河道、乱设网簖等不良生活习惯,导致出现边治理、边破坏的现象。 (四)污染顽疾依然突出。水环境问题表现在水里,根子在岸上,我们在调研中发现,对水环境问题的整治工作还存在“重过程、轻结果”的思想,大量人力物力及资金投入后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一是畜禽养殖粪污处理还不到位。为降低畜禽养殖粪污对水环境的影响,我市经过多年的治理,划定了禁、限养殖区域,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畜禽养殖污染依然是群众投诉和关注的焦点问题。养殖场不愿增加成本投建粪污处理设备,投资2000多万元的东海粪污处理中心建成多年无法正常投入使用,畜禽养殖粪污污染仍然是我市农村环境治理中的突出问题。在赴先进地区的学习考察过程中,我们了解到平湖、余姚等地已经对生猪养殖产业全面叫停,实现生猪散养“清零”,坚决的态度和空前的力度,为河长制的推行提供了坚强的后盾。二是污水直排整治工作进展缓慢。城市截污管道规划建设相对滞后,污水管网存在较大范围“盲区”,部分老小区未实行雨污分流,车库改造生活用房私设排污管道进入小区雨水管网。部分企业偷排、漏排工业污水和废水现象屡禁不止,排污管道排查难度大。三是农村生产、建筑垃圾随意倾倒。农作物秸秆收购利用率不高,在秸秆禁烧工作的强大压力下,大量废弃农作物随意倾倒进河道。农村建筑垃圾收集点不足、设置不合理,加上农民群众垃圾分类意识淡薄,导致建筑垃圾任意堆放在堤岸。以上种种问题增加了河长工作压力,严重影响河长制的有序推进。(五)部门之间配合密切度还不高。有些“助理”部门对河长制工作任务、措施、形式、内容等尚不能全面掌握,还认为河长制工作就是水务局、河长办的事情,与自己无关。有些直接部门虽然参与到河长制主体工作当中,但只是按照自身业务范围履行职责、开展工作,没有形成整体协调长效机制,部门之间协调配合还需进一步加强。(六)考核和问责机制还不完善。目前我市对于河长制考核的主要依据是台账资料,包括巡查记录、交办单、巡河图片等等,是自上而下的体制内“自考”,只能看到过程,没有体现治水结果。且由于治水责任划不清,导致责任难以追究。主体责任部门与其他协作单位之间、上下级河长之间职责还不清晰、权限还不明确,从而导致相互推诿的情况。 (七)河长制推行常态化、长效化有待加强。河长制工作涉及许多部门,尽管市相关部门已经探索形成了一些上下联动巡查推进、河长制办公室牵头多部门联合执法监管等行动,但常态化的联动监管机制尚未真正形成。且水环境治理是一个长期的、系统的过程,而河长会在长期的沟河污染治理期间不断更迭,不同的河长对水环境重视程度不一样,水环境治理思路不一样,治理之策可能会随着河长的变化而变化,缺乏连贯性,影响治理效果。三、建议意见我市河长制工作目前仍处于不断摸索和完善的阶段,要在未来的发展中,解决现存问题,实现长效治理,需要从顶层设计、社会管理和公众参与等方面为河长功能的实现提供多渠道保障,逐渐形成规则明确,政府主导,公众、媒体共同参与,多种手段并用的长效机制。 (一)统一思想认识,理顺工作体制机制。一是提高河长责任意识。河长制的推进落实不是一项临时性工作,不是“插插牌子、做做样子”,而是要长期的、持续不断的坚持下去。因此,要进一步提高各级河长的责任意识,严格落实市、镇、村三级河长水资源保护目标责任,协调好不同级别河长之间的工作和职责,各级河长应成为责任主体,将任务细化、实化,上级对下级进行管理和监督,下级对上级进行汇报和反馈,做到责任明确,使工作由虚变实。二是提高工作主动性。各部门、各镇区应充分认识到推行河长制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是解决我市复杂水问题、维护沟河健康生命、改善水环境的有力措施,是助力我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促进农业农村发展的有效途径,必须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要激发全市上下推行河长制的积极性、自觉性,变被动为主动,变“应付做”为“我必做”。三是坚持协调配合。对企业排污、农村污水、河道整治、水源地保护等,在部门职能交叉的工作进行明确分工的同时,也要注意统筹协调,避免各自为政、任务重复,提升整体污染治理能力和水平,提高工作效率。四是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积极争取上级部门项目支持,逐步建立水生态保护长期、稳定的投入保障机制。加大项目整合力度,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将涉及水土保持、水环境整治等建设资金捆绑使用,确保水生态文明建设稳步推进。(二)加大宣传力度,提升群众参与意识。多渠道全方位对河长制工作进行宣传,切实提高群众对河长制工作的知晓率、参与率。一是参与决策。在“一河一策”制定过程中,应广泛听取周边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调动和发挥群众积极性。群众参与决策环节,有利于掌握更准确真实的信息,制定更切实有效的治理方案,同时可以确保后续工作顺利实施。二是参与治理。群众既是水环境问题的生产者、受害者,又是水环境治理的参与者、受益者。他们对周边水生态环境变化的了解更及时、更敏感、更直接,对改善水生态环境的愿望也更强烈、更迫切。通过群众参与治理,可以把原来认为“政府该干的事”看做是“自己该干的事”,从旁观者转换为参与者,形成“大家治河为大家”的良好氛围。三是参与监督。鼓励群众争做“民间河长”,因为“民间河长”大多就住在河边,生活在河边,对河道的关心、关注及爱护程度更高,能在第一时间发现问题,并积极的参与到解决问题中来。 (三)强化面源治理,坚决消除污染源头。加强畜禽养殖产业监管。适当调整畜禽养殖区域划分,结合我市发展实际情况,增加禁养区范围,加强对限养区、适养区畜禽养殖场的治理。配套建设粪便污水储存、处理、利用设施,尽快启用东海镇粪污处理中心,切实缓解粪污对周围群众的影响。实施农村污水管网建设。在各镇(区)原污水管网的基础上,继续全面推进污水管网建设,进一步扩大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范围,确保各镇(区)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开展城区清水工程。重点结合我市排水专项规划,完善提升老小区、车库改造生活用房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和河道整治方案,科学布局城区污水管网,有序开展城区河道整治工作,实现人水和谐。加大企业偷排、漏排行为惩罚力度。坚持对偷排、漏排行为的“零容忍”,加大对偷排漏排企业和重点污染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的惩治力度,发现恶意偷排的,坚决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加快垃圾分类处置推进速度。建立符合我市农村实际的垃圾分类处置体系,合理规划垃圾分类收集站点,确保农村垃圾收得拢、运得出,从而减少生产、生活垃圾入河造成二次污染。(四)加强考核问责,建立完善奖惩制度。吸取平湖、兴化等先进地区经验,完善市、镇、村三级考核激励机制,对河道整治进行过程性考核和结果性考核,定期组织对河长进行考核打分、评比,并及时反馈考核结果,年终进行综合验收、评比,对好的镇区进行奖励,对排名靠后的,进行跟踪督查,限期整改。狠抓奖惩问责监督,制定责任追究办法,对认真履职尽责的河长,工作优异、水环境良好的镇区,通过媒体宣扬进行奖励,对失职不尽责的河长,坚决追责问责。(五)建立长效机制,切实巩固整治成效。一是完善配套规章制度 ,奠定水环境长效治理基础。河长制是一个全新的制度,需要有一套完善的、可持续的规则体系作为支持。要健全管理制度,构建以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为支撑的层次分明、专业结构配套的规则体系,切实为规范河长行为和职责提供重要依据,权责对等才能进一步推进落实河长制工作,为水环境长效整治奠定坚实基础。二是探索生态治水途径,构建健康可持续水循环系统。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发展沟河淡水养殖,通过科学、合理的渔业资源增殖放流,逐步恢复水域渔业资源,保护水域环境生态平衡。积极推广整河发包的成功经验,确定科学的养殖模式,发展生态养殖;遵守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和可持续的发展理念,积极调整渔业养殖结构,推广产量高、效益好、生态环境友好型的养殖品种和模式,通过优化养殖结构和品种来提高全市淡水养殖的产量和效益,保护和改善水域生态环境。三是实施绿化美化工程,形成生态发展良好循环。打造精品样板河道,结合河道周边环境状况,开展河道两岸绿化美化工作,重点突出清水与生态功能,坚持河道建设与周边环境协调,把样板河道建成高标准、高规格的绿色生态长廊,为镇村容貌的改善锦上添花,努力实现水更清、河更畅、岸更绿和景更美的目标。在充分展现河长制沟河环境整治成果的同时,力争获得广大群众认可,坚定治水的信心和决心,激发群众爱水护水的自觉性,从而形成生态发展良好循环。
简介:某市关于河长制推进落实情况的调查报告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全面推行河长制,是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是加强水环境管理保护、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制度创新,对促进水环境治理、修复水生态、保护水资源、维护河流生命健康具有重要意义。为深入了解掌握我市水环境治理情况,促进河长制有序推进,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8年工作要点,3-5月份,我们农业和农村工委在分管领导的带领下,对我市河长制推进落实情况开展专项调研。调研组重点听取了市水务局、环保局、住建局、城管局、交通运输局、农委、海渔局、启东海事处等部门的工作汇报,组织部分河长开展座谈,实地察看了部分河道、畜禽养殖场,赴平湖、余姚、兴化、沛县等地学习考察了推进落实河长制、构建水环境长效管理保护机制等方面工作的先进经验和做法。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自全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开展机构设置、方案制定、责任落实、制度建设等各项工作,全市河长制工作有序推进,2017年在南通市河长制工作考核中名列前茅。 (一)强化组织领导,构建工作推进体系。一是建成全覆盖河长网络。在全市范围内所有河道全面推行河长制,建立了市、镇(区)、村三级河长体系。市委书记、市长亲自担任总河长,所有市委市政府领导均担任河长,负责巡河整治工作。全市共设立总河长2名,县级河长17人,镇(区)级河长211人,村级河长247人,规范设置河长制公示牌2382块,实现了从区域到流域、从大江到泯沟的责任网络全覆盖。二是落实河长制常设办事机构。设置市河长制办公室,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主任,各镇(区)参照设置本级河长制办公室和相应机构。市河长制办公室设在水务局,具体负责全市河长制日常工作,住建局、环保局、城管局、交通局、农委、海渔局、启东海事处等成员单位安排1名分管领导作为联络人,参与市河长制办公室工作。三是成员单位整体联动。通过河长牵头的优势,充分调动部门积极性,有效形成了工作合力。各成员单位职责明晰,围绕沟河管护工作,通过协调联动、紧密配合,形成了合力攻坚的工作局面。四是创新实行“河长助理制”。在南通地区率先创新实施“河长助理制”,设定139名市镇两级河长助理,协助河长统筹协调相关工作。“河长助理制”受到南通市河长办充分肯定,并在南通地区全面推广。五是动员社会管护力量。探索引进民间河长力量,推荐产生“协会河长”、“巾帼河长”、“网格河长”、“老干部河长”共150人,有效激发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河长制推进落实。 (二)严格落实责任,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先后研究下发了《关于在全市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关于成立启东市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关于印发河长制配套制度的通知》等文件,建立河长会议、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等制度,明确了信息报送、考核问责与激励、验收等工作制度,对各级河长、各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和主要任务进行了再细化。大力推进巡河整治,按照“一级河长一季度一督查、二级河长一月一检查、三级河长一周一巡查”的工作要求,各级河长采取水上、陆地和骑行多种方式开展巡河,发现问题及时交办。建立“一河一档”,根据我市各级河道的特点统筹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建立涵盖河道基本特性、环境面貌、治理情况、管理现状以及水质、排污、违章建筑物、海事管理等多方面内容的台账资料,并针对河道问题制定“一河一策”整治措施。严格执行“交办督办制”,今年以来落实市级河长巡河65人次,镇级河长巡河7092人次,交办问题1259个,完成整改467个,河长巡河率、问题交办率、交办完成率位列南通市首位。(三)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抓好河道专项整治。为切实提高水环境治理成效,市河长制办公室瞄准污染源头,精准发力,通过开展岸线综合整治、阻水设施百日清零、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治理、城镇污水处理、重点断面整治、清理沉船和僵尸船等六大专项整治活动。拆除整治非法码头24家,涉河违建39宗,总面积2144平方米。清理大型摇网117只,地笼2800只,网簖1301只,坝头83处,其他阻水设施127只。查处电捕鱼103起,非法捞田螺127起。加快11个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努力提高污水日处理能力。排摸通启运河、通吕运河沿线违法建设项目,完成通启运河6.5公里清淤工作。清理沉船601只,住家船281只。通过专项整治,实现了水岸共治,切实提高了水环境治理工作绩效。二、存在问题 河长制的推行加大了河道整治与管理的力度,使我市沟河环境得到显著改变,水体污染得到控制,河长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由于我市河长制推行时间较短,还处于探索起步阶段,在积累经验和取得成效的同时,河长制落实过程中也存在一些亟需解决的问题。(一)思想认识还不到位。近年来,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一直是我市生态环境建设的重中之重。自我市河长制推行以来,市委市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部署相关工作,各部门、各镇区也能按照要求有序推进,但是客观审视河长制推进现状,依然有一些河长思想认识还有偏差,存在消极应付心理。一方面是重视程度不够。我们在调研中发现,河长履职积极性成逐级递减,即上级河长重视程度很高,基层镇村河长推动工作力度不够,缺乏积极性和主动性,有的甚至颇有怨言,巡河也多是敷衍了事,认为拍拍照片就是完成任务。另一方面是对河长的职责不清、意识不明。有些河长对河长制的内容和自身的职责还不清晰,不了解自己包片河道泯沟情况,对影响水质的原因没有进行深入调查,更没有积极思考寻找解决方法,依然只是盲目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而已。(二)“一河一策”制定没有全覆盖。根据南通市河长制相关工作要求,我市正在进行3级以上河道“一河一策”整治方案制订工作。但由于我市水环境存在一定特殊性,横河泯沟较多,3级以下河道“一河一策”制订目前还没有列入到计划中来,致使我市沟河整治目前仍处于被动治理状态,原因没有找准,污染源没有找清,没有真正发挥出河长制的优势。 (三)引导全民参与手段不多。水环境问题既和当前的生产方式、产业结构、技术水平等有关,更和每个人的生活理念、生活方式、生活习惯息息相关。目前我市河长制推进已经完成了政府层面的动员阶段,对沟河水环境的治理主要是通过行政手段进行的,在社会力量的调动方面还存在不足。由于宣传手段老旧,宣传内容呆板,宣传发动面不广、力度不大,人民群众对河长制的认知广度和参与深度还不高,大多数群众不知道河长制的实施及意义,参与保护管理水环境的积极性还没有充分调动起来,主动担任“民间河长”的更是凤毛麟角。部分群众保护水环境意识不强,尤其是有相当部分农民群众仍然保持原有的乱扔垃圾、乱倒污水、乱占河道、乱设网簖等不良生活习惯,导致出现边治理、边破坏的现象。 (四)污染顽疾依然突出。水环境问题表现在水里,根子在岸上,我们在调研中发现,对水环境问题的整治工作还存在“重过程、轻结果”的思想,大量人力物力及资金投入后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一是畜禽养殖粪污处理还不到位。为降低畜禽养殖粪污对水环境的影响,我市经过多年的治理,划定了禁、限养殖区域,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畜禽养殖污染依然是群众投诉和关注的焦点问题。养殖场不愿增加成本投建粪污处理设备,投资2000多万元的东海粪污处理中心建成多年无法正常投入使用,畜禽养殖粪污污染仍然是我市农村环境治理中的突出问题。在赴先进地区的学习考察过程中,我们了解到平湖、余姚等地已经对生猪养殖产业全面叫停,实现生猪散养“清零”,坚决的态度和空前的力度,为河长制的推行提供了坚强的后盾。二是污水直排整治工作进展缓慢。城市截污管道规划建设相对滞后,污水管网存在较大范围“盲区”,部分老小区未实行雨污分流,车库改造生活用房私设排污管道进入小区雨水管网。部分企业偷排、漏排工业污水和废水现象屡禁不止,排污管道排查难度大。三是农村生产、建筑垃圾随意倾倒。农作物秸秆收购利用率不高,在秸秆禁烧工作的强大压力下,大量废弃农作物随意倾倒进河道。农村建筑垃圾收集点不足、设置不合理,加上农民群众垃圾分类意识淡薄,导致建筑垃圾任意堆放在堤岸。以上种种问题增加了河长工作压力,严重影响河长制的有序推进。(五)部门之间配合密切度还不高。有些“助理”部门对河长制工作任务、措施、形式、内容等尚不能全面掌握,还认为河长制工作就是水务局、河长办的事情,与自己无关。有些直接部门虽然参与到河长制主体工作当中,但只是按照自身业务范围履行职责、开展工作,没有形成整体协调长效机制,部门之间协调配合还需进一步加强。(六)考核和问责机制还不完善。目前我市对于河长制考核的主要依据是台账资料,包括巡查记录、交办单、巡河图片等等,是自上而下的体制内“自考”,只能看到过程,没有体现治水结果。且由于治水责任划不清,导致责任难以追究。主体责任部门与其他协作单位之间、上下级河长之间职责还不清晰、权限还不明确,从而导致相互推诿的情况。 (七)河长制推行常态化、长效化有待加强。河长制工作涉及许多部门,尽管市相关部门已经探索形成了一些上下联动巡查推进、河长制办公室牵头多部门联合执法监管等行动,但常态化的联动监管机制尚未真正形成。且水环境治理是一个长期的、系统的过程,而河长会在长期的沟河污染治理期间不断更迭,不同的河长对水环境重视程度不一样,水环境治理思路不一样,治理之策可能会随着河长的变化而变化,缺乏连贯性,影响治理效果。三、建议意见我市河长制工作目前仍处于不断摸索和完善的阶段,要在未来的发展中,解决现存问题,实现长效治理,需要从顶层设计、社会管理和公众参与等方面为河长功能的实现提供多渠道保障,逐渐形成规则明确,政府主导,公众、媒体共同参与,多种手段并用的长效机制。 (一)统一思想认识,理顺工作体制机制。一是提高河长责任意识。河长制的推进落实不是一项临时性工作,不是“插插牌子、做做样子”,而是要长期的、持续不断的坚持下去。因此,要进一步提高各级河长的责任意识,严格落实市、镇、村三级河长水资源保护目标责任,协调好不同级别河长之间的工作和职责,各级河长应成为责任主体,将任务细化、实化,上级对下级进行管理和监督,下级对上级进行汇报和反馈,做到责任明确,使工作由虚变实。二是提高工作主动性。各部门、各镇区应充分认识到推行河长制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是解决我市复杂水问题、维护沟河健康生命、改善水环境的有力措施,是助力我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促进农业农村发展的有效途径,必须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要激发全市上下推行河长制的积极性、自觉性,变被动为主动,变“应付做”为“我必做”。三是坚持协调配合。对企业排污、农村污水、河道整治、水源地保护等,在部门职能交叉的工作进行明确分工的同时,也要注意统筹协调,避免各自为政、任务重复,提升整体污染治理能力和水平,提高工作效率。四是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积极争取上级部门项目支持,逐步建立水生态保护长期、稳定的投入保障机制。加大项目整合力度,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将涉及水土保持、水环境整治等建设资金捆绑使用,确保水生态文明建设稳步推进。(二)加大宣传力度,提升群众参与意识。多渠道全方位对河长制工作进行宣传,切实提高群众对河长制工作的知晓率、参与率。一是参与决策。在“一河一策”制定过程中,应广泛听取周边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调动和发挥群众积极性。群众参与决策环节,有利于掌握更准确真实的信息,制定更切实有效的治理方案,同时可以确保后续工作顺利实施。二是参与治理。群众既是水环境问题的生产者、受害者,又是水环境治理的参与者、受益者。他们对周边水生态环境变化的了解更及时、更敏感、更直接,对改善水生态环境的愿望也更强烈、更迫切。通过群众参与治理,可以把原来认为“政府该干的事”看做是“自己该干的事”,从旁观者转换为参与者,形成“大家治河为大家”的良好氛围。三是参与监督。鼓励群众争做“民间河长”,因为“民间河长”大多就住在河边,生活在河边,对河道的关心、关注及爱护程度更高,能在第一时间发现问题,并积极的参与到解决问题中来。 (三)强化面源治理,坚决消除污染源头。加强畜禽养殖产业监管。适当调整畜禽养殖区域划分,结合我市发展实际情况,增加禁养区范围,加强对限养区、适养区畜禽养殖场的治理。配套建设粪便污水储存、处理、利用设施,尽快启用东海镇粪污处理中心,切实缓解粪污对周围群众的影响。实施农村污水管网建设。在各镇(区)原污水管网的基础上,继续全面推进污水管网建设,进一步扩大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范围,确保各镇(区)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开展城区清水工程。重点结合我市排水专项规划,完善提升老小区、车库改造生活用房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和河道整治方案,科学布局城区污水管网,有序开展城区河道整治工作,实现人水和谐。加大企业偷排、漏排行为惩罚力度。坚持对偷排、漏排行为的“零容忍”,加大对偷排漏排企业和重点污染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的惩治力度,发现恶意偷排的,坚决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加快垃圾分类处置推进速度。建立符合我市农村实际的垃圾分类处置体系,合理规划垃圾分类收集站点,确保农村垃圾收得拢、运得出,从而减少生产、生活垃圾入河造成二次污染。(四)加强考核问责,建立完善奖惩制度。吸取平湖、兴化等先进地区经验,完善市、镇、村三级考核激励机制,对河道整治进行过程性考核和结果性考核,定期组织对河长进行考核打分、评比,并及时反馈考核结果,年终进行综合验收、评比,对好的镇区进行奖励,对排名靠后的,进行跟踪督查,限期整改。狠抓奖惩问责监督,制定责任追究办法,对认真履职尽责的河长,工作优异、水环境良好的镇区,通过媒体宣扬进行奖励,对失职不尽责的河长,坚决追责问责。(五)建立长效机制,切实巩固整治成效。一是完善配套规章制度 ,奠定水环境长效治理基础。河长制是一个全新的制度,需要有一套完善的、可持续的规则体系作为支持。要健全管理制度,构建以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为支撑的层次分明、专业结构配套的规则体系,切实为规范河长行为和职责提供重要依据,权责对等才能进一步推进落实河长制工作,为水环境长效整治奠定坚实基础。二是探索生态治水途径,构建健康可持续水循环系统。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发展沟河淡水养殖,通过科学、合理的渔业资源增殖放流,逐步恢复水域渔业资源,保护水域环境生态平衡。积极推广整河发包的成功经验,确定科学的养殖模式,发展生态养殖;遵守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和可持续的发展理念,积极调整渔业养殖结构,推广产量高、效益好、生态环境友好型的养殖品种和模式,通过优化养殖结构和品种来提高全市淡水养殖的产量和效益,保护和改善水域生态环境。三是实施绿化美化工程,形成生态发展良好循环。打造精品样板河道,结合河道周边环境状况,开展河道两岸绿化美化工作,重点突出清水与生态功能,坚持河道建设与周边环境协调,把样板河道建成高标准、高规格的绿色生态长廊,为镇村容貌的改善锦上添花,努力实现水更清、河更畅、岸更绿和景更美的目标。在充分展现河长制沟河环境整治成果的同时,力争获得广大群众认可,坚定治水的信心和决心,激发群众爱水护水的自觉性,从而形成生态发展良好循环。
简介:某市关于河长制推进落实情况的调查报告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全面推行河长制,是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是加强水环境管理保护、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制度创新,对促进水环境治理、修复水生态、保护水资源、维护河流生命健康具有重要意义。为深入了解掌握我市水环境治理情况,促进河长制有序推进,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8年工作要点,3-5月份,我们农业和农村工委在分管领导的带领下,对我市河长制推进落实情况开展专项调研。调研组重点听取了市水务局、环保局、住建局、城管局、交通运输局、农委、海渔局、启东海事处等部门的工作汇报,组织部分河长开展座谈,实地察看了部分河道、畜禽养殖场,赴平湖、余姚、兴化、沛县等地学习考察了推进落实河长制、构建水环境长效管理保护机制等方面工作的先进经验和做法。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自全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开展机构设置、方案制定、责任落实、制度建设等各项工作,全市河长制工作有序推进,2017年在南通市河长制工作考核中名列前茅。 (一)强化组织领导,构建工作推进体系。一是建成全覆盖河长网络。在全市范围内所有河道全面推行河长制,建立了市、镇(区)、村三级河长体系。市委书记、市长亲自担任总河长,所有市委市政府领导均担任河长,负责巡河整治工作。全市共设立总河长2名,县级河长17人,镇(区)级河长211人,村级河长247人,规范设置河长制公示牌2382块,实现了从区域到流域、从大江到泯沟的责任网络全覆盖。二是落实河长制常设办事机构。设置市河长制办公室,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主任,各镇(区)参照设置本级河长制办公室和相应机构。市河长制办公室设在水务局,具体负责全市河长制日常工作,住建局、环保局、城管局、交通局、农委、海渔局、启东海事处等成员单位安排1名分管领导作为联络人,参与市河长制办公室工作。三是成员单位整体联动。通过河长牵头的优势,充分调动部门积极性,有效形成了工作合力。各成员单位职责明晰,围绕沟河管护工作,通过协调联动、紧密配合,形成了合力攻坚的工作局面。四是创新实行“河长助理制”。在南通地区率先创新实施“河长助理制”,设定139名市镇两级河长助理,协助河长统筹协调相关工作。“河长助理制”受到南通市河长办充分肯定,并在南通地区全面推广。五是动员社会管护力量。探索引进民间河长力量,推荐产生“协会河长”、“巾帼河长”、“网格河长”、“老干部河长”共150人,有效激发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河长制推进落实。 (二)严格落实责任,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先后研究下发了《关于在全市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关于成立启东市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关于印发河长制配套制度的通知》等文件,建立河长会议、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等制度,明确了信息报送、考核问责与激励、验收等工作制度,对各级河长、各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和主要任务进行了再细化。大力推进巡河整治,按照“一级河长一季度一督查、二级河长一月一检查、三级河长一周一巡查”的工作要求,各级河长采取水上、陆地和骑行多种方式开展巡河,发现问题及时交办。建立“一河一档”,根据我市各级河道的特点统筹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建立涵盖河道基本特性、环境面貌、治理情况、管理现状以及水质、排污、违章建筑物、海事管理等多方面内容的台账资料,并针对河道问题制定“一河一策”整治措施。严格执行“交办督办制”,今年以来落实市级河长巡河65人次,镇级河长巡河7092人次,交办问题1259个,完成整改467个,河长巡河率、问题交办率、交办完成率位列南通市首位。(三)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抓好河道专项整治。为切实提高水环境治理成效,市河长制办公室瞄准污染源头,精准发力,通过开展岸线综合整治、阻水设施百日清零、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治理、城镇污水处理、重点断面整治、清理沉船和僵尸船等六大专项整治活动。拆除整治非法码头24家,涉河违建39宗,总面积2144平方米。清理大型摇网117只,地笼2800只,网簖1301只,坝头83处,其他阻水设施127只。查处电捕鱼103起,非法捞田螺127起。加快11个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努力提高污水日处理能力。排摸通启运河、通吕运河沿线违法建设项目,完成通启运河6.5公里清淤工作。清理沉船601只,住家船281只。通过专项整治,实现了水岸共治,切实提高了水环境治理工作绩效。二、存在问题 河长制的推行加大了河道整治与管理的力度,使我市沟河环境得到显著改变,水体污染得到控制,河长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由于我市河长制推行时间较短,还处于探索起步阶段,在积累经验和取得成效的同时,河长制落实过程中也存在一些亟需解决的问题。(一)思想认识还不到位。近年来,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一直是我市生态环境建设的重中之重。自我市河长制推行以来,市委市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部署相关工作,各部门、各镇区也能按照要求有序推进,但是客观审视河长制推进现状,依然有一些河长思想认识还有偏差,存在消极应付心理。一方面是重视程度不够。我们在调研中发现,河长履职积极性成逐级递减,即上级河长重视程度很高,基层镇村河长推动工作力度不够,缺乏积极性和主动性,有的甚至颇有怨言,巡河也多是敷衍了事,认为拍拍照片就是完成任务。另一方面是对河长的职责不清、意识不明。有些河长对河长制的内容和自身的职责还不清晰,不了解自己包片河道泯沟情况,对影响水质的原因没有进行深入调查,更没有积极思考寻找解决方法,依然只是盲目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而已。(二)“一河一策”制定没有全覆盖。根据南通市河长制相关工作要求,我市正在进行3级以上河道“一河一策”整治方案制订工作。但由于我市水环境存在一定特殊性,横河泯沟较多,3级以下河道“一河一策”制订目前还没有列入到计划中来,致使我市沟河整治目前仍处于被动治理状态,原因没有找准,污染源没有找清,没有真正发挥出河长制的优势。 (三)引导全民参与手段不多。水环境问题既和当前的生产方式、产业结构、技术水平等有关,更和每个人的生活理念、生活方式、生活习惯息息相关。目前我市河长制推进已经完成了政府层面的动员阶段,对沟河水环境的治理主要是通过行政手段进行的,在社会力量的调动方面还存在不足。由于宣传手段老旧,宣传内容呆板,宣传发动面不广、力度不大,人民群众对河长制的认知广度和参与深度还不高,大多数群众不知道河长制的实施及意义,参与保护管理水环境的积极性还没有充分调动起来,主动担任“民间河长”的更是凤毛麟角。部分群众保护水环境意识不强,尤其是有相当部分农民群众仍然保持原有的乱扔垃圾、乱倒污水、乱占河道、乱设网簖等不良生活习惯,导致出现边治理、边破坏的现象。 (四)污染顽疾依然突出。水环境问题表现在水里,根子在岸上,我们在调研中发现,对水环境问题的整治工作还存在“重过程、轻结果”的思想,大量人力物力及资金投入后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一是畜禽养殖粪污处理还不到位。为降低畜禽养殖粪污对水环境的影响,我市经过多年的治理,划定了禁、限养殖区域,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畜禽养殖污染依然是群众投诉和关注的焦点问题。养殖场不愿增加成本投建粪污处理设备,投资2000多万元的东海粪污处理中心建成多年无法正常投入使用,畜禽养殖粪污污染仍然是我市农村环境治理中的突出问题。在赴先进地区的学习考察过程中,我们了解到平湖、余姚等地已经对生猪养殖产业全面叫停,实现生猪散养“清零”,坚决的态度和空前的力度,为河长制的推行提供了坚强的后盾。二是污水直排整治工作进展缓慢。城市截污管道规划建设相对滞后,污水管网存在较大范围“盲区”,部分老小区未实行雨污分流,车库改造生活用房私设排污管道进入小区雨水管网。部分企业偷排、漏排工业污水和废水现象屡禁不止,排污管道排查难度大。三是农村生产、建筑垃圾随意倾倒。农作物秸秆收购利用率不高,在秸秆禁烧工作的强大压力下,大量废弃农作物随意倾倒进河道。农村建筑垃圾收集点不足、设置不合理,加上农民群众垃圾分类意识淡薄,导致建筑垃圾任意堆放在堤岸。以上种种问题增加了河长工作压力,严重影响河长制的有序推进。(五)部门之间配合密切度还不高。有些“助理”部门对河长制工作任务、措施、形式、内容等尚不能全面掌握,还认为河长制工作就是水务局、河长办的事情,与自己无关。有些直接部门虽然参与到河长制主体工作当中,但只是按照自身业务范围履行职责、开展工作,没有形成整体协调长效机制,部门之间协调配合还需进一步加强。(六)考核和问责机制还不完善。目前我市对于河长制考核的主要依据是台账资料,包括巡查记录、交办单、巡河图片等等,是自上而下的体制内“自考”,只能看到过程,没有体现治水结果。且由于治水责任划不清,导致责任难以追究。主体责任部门与其他协作单位之间、上下级河长之间职责还不清晰、权限还不明确,从而导致相互推诿的情况。 (七)河长制推行常态化、长效化有待加强。河长制工作涉及许多部门,尽管市相关部门已经探索形成了一些上下联动巡查推进、河长制办公室牵头多部门联合执法监管等行动,但常态化的联动监管机制尚未真正形成。且水环境治理是一个长期的、系统的过程,而河长会在长期的沟河污染治理期间不断更迭,不同的河长对水环境重视程度不一样,水环境治理思路不一样,治理之策可能会随着河长的变化而变化,缺乏连贯性,影响治理效果。三、建议意见我市河长制工作目前仍处于不断摸索和完善的阶段,要在未来的发展中,解决现存问题,实现长效治理,需要从顶层设计、社会管理和公众参与等方面为河长功能的实现提供多渠道保障,逐渐形成规则明确,政府主导,公众、媒体共同参与,多种手段并用的长效机制。 (一)统一思想认识,理顺工作体制机制。一是提高河长责任意识。河长制的推进落实不是一项临时性工作,不是“插插牌子、做做样子”,而是要长期的、持续不断的坚持下去。因此,要进一步提高各级河长的责任意识,严格落实市、镇、村三级河长水资源保护目标责任,协调好不同级别河长之间的工作和职责,各级河长应成为责任主体,将任务细化、实化,上级对下级进行管理和监督,下级对上级进行汇报和反馈,做到责任明确,使工作由虚变实。二是提高工作主动性。各部门、各镇区应充分认识到推行河长制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是解决我市复杂水问题、维护沟河健康生命、改善水环境的有力措施,是助力我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促进农业农村发展的有效途径,必须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要激发全市上下推行河长制的积极性、自觉性,变被动为主动,变“应付做”为“我必做”。三是坚持协调配合。对企业排污、农村污水、河道整治、水源地保护等,在部门职能交叉的工作进行明确分工的同时,也要注意统筹协调,避免各自为政、任务重复,提升整体污染治理能力和水平,提高工作效率。四是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积极争取上级部门项目支持,逐步建立水生态保护长期、稳定的投入保障机制。加大项目整合力度,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将涉及水土保持、水环境整治等建设资金捆绑使用,确保水生态文明建设稳步推进。(二)加大宣传力度,提升群众参与意识。多渠道全方位对河长制工作进行宣传,切实提高群众对河长制工作的知晓率、参与率。一是参与决策。在“一河一策”制定过程中,应广泛听取周边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调动和发挥群众积极性。群众参与决策环节,有利于掌握更准确真实的信息,制定更切实有效的治理方案,同时可以确保后续工作顺利实施。二是参与治理。群众既是水环境问题的生产者、受害者,又是水环境治理的参与者、受益者。他们对周边水生态环境变化的了解更及时、更敏感、更直接,对改善水生态环境的愿望也更强烈、更迫切。通过群众参与治理,可以把原来认为“政府该干的事”看做是“自己该干的事”,从旁观者转换为参与者,形成“大家治河为大家”的良好氛围。三是参与监督。鼓励群众争做“民间河长”,因为“民间河长”大多就住在河边,生活在河边,对河道的关心、关注及爱护程度更高,能在第一时间发现问题,并积极的参与到解决问题中来。 (三)强化面源治理,坚决消除污染源头。加强畜禽养殖产业监管。适当调整畜禽养殖区域划分,结合我市发展实际情况,增加禁养区范围,加强对限养区、适养区畜禽养殖场的治理。配套建设粪便污水储存、处理、利用设施,尽快启用东海镇粪污处理中心,切实缓解粪污对周围群众的影响。实施农村污水管网建设。在各镇(区)原污水管网的基础上,继续全面推进污水管网建设,进一步扩大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范围,确保各镇(区)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开展城区清水工程。重点结合我市排水专项规划,完善提升老小区、车库改造生活用房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和河道整治方案,科学布局城区污水管网,有序开展城区河道整治工作,实现人水和谐。加大企业偷排、漏排行为惩罚力度。坚持对偷排、漏排行为的“零容忍”,加大对偷排漏排企业和重点污染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的惩治力度,发现恶意偷排的,坚决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加快垃圾分类处置推进速度。建立符合我市农村实际的垃圾分类处置体系,合理规划垃圾分类收集站点,确保农村垃圾收得拢、运得出,从而减少生产、生活垃圾入河造成二次污染。(四)加强考核问责,建立完善奖惩制度。吸取平湖、兴化等先进地区经验,完善市、镇、村三级考核激励机制,对河道整治进行过程性考核和结果性考核,定期组织对河长进行考核打分、评比,并及时反馈考核结果,年终进行综合验收、评比,对好的镇区进行奖励,对排名靠后的,进行跟踪督查,限期整改。狠抓奖惩问责监督,制定责任追究办法,对认真履职尽责的河长,工作优异、水环境良好的镇区,通过媒体宣扬进行奖励,对失职不尽责的河长,坚决追责问责。(五)建立长效机制,切实巩固整治成效。一是完善配套规章制度 ,奠定水环境长效治理基础。河长制是一个全新的制度,需要有一套完善的、可持续的规则体系作为支持。要健全管理制度,构建以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为支撑的层次分明、专业结构配套的规则体系,切实为规范河长行为和职责提供重要依据,权责对等才能进一步推进落实河长制工作,为水环境长效整治奠定坚实基础。二是探索生态治水途径,构建健康可持续水循环系统。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发展沟河淡水养殖,通过科学、合理的渔业资源增殖放流,逐步恢复水域渔业资源,保护水域环境生态平衡。积极推广整河发包的成功经验,确定科学的养殖模式,发展生态养殖;遵守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和可持续的发展理念,积极调整渔业养殖结构,推广产量高、效益好、生态环境友好型的养殖品种和模式,通过优化养殖结构和品种来提高全市淡水养殖的产量和效益,保护和改善水域生态环境。三是实施绿化美化工程,形成生态发展良好循环。打造精品样板河道,结合河道周边环境状况,开展河道两岸绿化美化工作,重点突出清水与生态功能,坚持河道建设与周边环境协调,把样板河道建成高标准、高规格的绿色生态长廊,为镇村容貌的改善锦上添花,努力实现水更清、河更畅、岸更绿和景更美的目标。在充分展现河长制沟河环境整治成果的同时,力争获得广大群众认可,坚定治水的信心和决心,激发群众爱水护水的自觉性,从而形成生态发展良好循环。
简介:某市关于河长制推进落实情况的调查报告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全面推行河长制,是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是加强水环境管理保护、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制度创新,对促进水环境治理、修复水生态、保护水资源、维护河流生命健康具有重要意义。为深入了解掌握我市水环境治理情况,促进河长制有序推进,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8年工作要点,3-5月份,我们农业和农村工委在分管领导的带领下,对我市河长制推进落实情况开展专项调研。调研组重点听取了市水务局、环保局、住建局、城管局、交通运输局、农委、海渔局、启东海事处等部门的工作汇报,组织部分河长开展座谈,实地察看了部分河道、畜禽养殖场,赴平湖、余姚、兴化、沛县等地学习考察了推进落实河长制、构建水环境长效管理保护机制等方面工作的先进经验和做法。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自全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开展机构设置、方案制定、责任落实、制度建设等各项工作,全市河长制工作有序推进,2017年在南通市河长制工作考核中名列前茅。 (一)强化组织领导,构建工作推进体系。一是建成全覆盖河长网络。在全市范围内所有河道全面推行河长制,建立了市、镇(区)、村三级河长体系。市委书记、市长亲自担任总河长,所有市委市政府领导均担任河长,负责巡河整治工作。全市共设立总河长2名,县级河长17人,镇(区)级河长211人,村级河长247人,规范设置河长制公示牌2382块,实现了从区域到流域、从大江到泯沟的责任网络全覆盖。二是落实河长制常设办事机构。设置市河长制办公室,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主任,各镇(区)参照设置本级河长制办公室和相应机构。市河长制办公室设在水务局,具体负责全市河长制日常工作,住建局、环保局、城管局、交通局、农委、海渔局、启东海事处等成员单位安排1名分管领导作为联络人,参与市河长制办公室工作。三是成员单位整体联动。通过河长牵头的优势,充分调动部门积极性,有效形成了工作合力。各成员单位职责明晰,围绕沟河管护工作,通过协调联动、紧密配合,形成了合力攻坚的工作局面。四是创新实行“河长助理制”。在南通地区率先创新实施“河长助理制”,设定139名市镇两级河长助理,协助河长统筹协调相关工作。“河长助理制”受到南通市河长办充分肯定,并在南通地区全面推广。五是动员社会管护力量。探索引进民间河长力量,推荐产生“协会河长”、“巾帼河长”、“网格河长”、“老干部河长”共150人,有效激发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河长制推进落实。 (二)严格落实责任,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先后研究下发了《关于在全市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关于成立启东市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关于印发河长制配套制度的通知》等文件,建立河长会议、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等制度,明确了信息报送、考核问责与激励、验收等工作制度,对各级河长、各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和主要任务进行了再细化。大力推进巡河整治,按照“一级河长一季度一督查、二级河长一月一检查、三级河长一周一巡查”的工作要求,各级河长采取水上、陆地和骑行多种方式开展巡河,发现问题及时交办。建立“一河一档”,根据我市各级河道的特点统筹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建立涵盖河道基本特性、环境面貌、治理情况、管理现状以及水质、排污、违章建筑物、海事管理等多方面内容的台账资料,并针对河道问题制定“一河一策”整治措施。严格执行“交办督办制”,今年以来落实市级河长巡河65人次,镇级河长巡河7092人次,交办问题1259个,完成整改467个,河长巡河率、问题交办率、交办完成率位列南通市首位。(三)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抓好河道专项整治。为切实提高水环境治理成效,市河长制办公室瞄准污染源头,精准发力,通过开展岸线综合整治、阻水设施百日清零、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治理、城镇污水处理、重点断面整治、清理沉船和僵尸船等六大专项整治活动。拆除整治非法码头24家,涉河违建39宗,总面积2144平方米。清理大型摇网117只,地笼2800只,网簖1301只,坝头83处,其他阻水设施127只。查处电捕鱼103起,非法捞田螺127起。加快11个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努力提高污水日处理能力。排摸通启运河、通吕运河沿线违法建设项目,完成通启运河6.5公里清淤工作。清理沉船601只,住家船281只。通过专项整治,实现了水岸共治,切实提高了水环境治理工作绩效。二、存在问题 河长制的推行加大了河道整治与管理的力度,使我市沟河环境得到显著改变,水体污染得到控制,河长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由于我市河长制推行时间较短,还处于探索起步阶段,在积累经验和取得成效的同时,河长制落实过程中也存在一些亟需解决的问题。(一)思想认识还不到位。近年来,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一直是我市生态环境建设的重中之重。自我市河长制推行以来,市委市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部署相关工作,各部门、各镇区也能按照要求有序推进,但是客观审视河长制推进现状,依然有一些河长思想认识还有偏差,存在消极应付心理。一方面是重视程度不够。我们在调研中发现,河长履职积极性成逐级递减,即上级河长重视程度很高,基层镇村河长推动工作力度不够,缺乏积极性和主动性,有的甚至颇有怨言,巡河也多是敷衍了事,认为拍拍照片就是完成任务。另一方面是对河长的职责不清、意识不明。有些河长对河长制的内容和自身的职责还不清晰,不了解自己包片河道泯沟情况,对影响水质的原因没有进行深入调查,更没有积极思考寻找解决方法,依然只是盲目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而已。(二)“一河一策”制定没有全覆盖。根据南通市河长制相关工作要求,我市正在进行3级以上河道“一河一策”整治方案制订工作。但由于我市水环境存在一定特殊性,横河泯沟较多,3级以下河道“一河一策”制订目前还没有列入到计划中来,致使我市沟河整治目前仍处于被动治理状态,原因没有找准,污染源没有找清,没有真正发挥出河长制的优势。 (三)引导全民参与手段不多。水环境问题既和当前的生产方式、产业结构、技术水平等有关,更和每个人的生活理念、生活方式、生活习惯息息相关。目前我市河长制推进已经完成了政府层面的动员阶段,对沟河水环境的治理主要是通过行政手段进行的,在社会力量的调动方面还存在不足。由于宣传手段老旧,宣传内容呆板,宣传发动面不广、力度不大,人民群众对河长制的认知广度和参与深度还不高,大多数群众不知道河长制的实施及意义,参与保护管理水环境的积极性还没有充分调动起来,主动担任“民间河长”的更是凤毛麟角。部分群众保护水环境意识不强,尤其是有相当部分农民群众仍然保持原有的乱扔垃圾、乱倒污水、乱占河道、乱设网簖等不良生活习惯,导致出现边治理、边破坏的现象。 (四)污染顽疾依然突出。水环境问题表现在水里,根子在岸上,我们在调研中发现,对水环境问题的整治工作还存在“重过程、轻结果”的思想,大量人力物力及资金投入后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一是畜禽养殖粪污处理还不到位。为降低畜禽养殖粪污对水环境的影响,我市经过多年的治理,划定了禁、限养殖区域,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畜禽养殖污染依然是群众投诉和关注的焦点问题。养殖场不愿增加成本投建粪污处理设备,投资2000多万元的东海粪污处理中心建成多年无法正常投入使用,畜禽养殖粪污污染仍然是我市农村环境治理中的突出问题。在赴先进地区的学习考察过程中,我们了解到平湖、余姚等地已经对生猪养殖产业全面叫停,实现生猪散养“清零”,坚决的态度和空前的力度,为河长制的推行提供了坚强的后盾。二是污水直排整治工作进展缓慢。城市截污管道规划建设相对滞后,污水管网存在较大范围“盲区”,部分老小区未实行雨污分流,车库改造生活用房私设排污管道进入小区雨水管网。部分企业偷排、漏排工业污水和废水现象屡禁不止,排污管道排查难度大。三是农村生产、建筑垃圾随意倾倒。农作物秸秆收购利用率不高,在秸秆禁烧工作的强大压力下,大量废弃农作物随意倾倒进河道。农村建筑垃圾收集点不足、设置不合理,加上农民群众垃圾分类意识淡薄,导致建筑垃圾任意堆放在堤岸。以上种种问题增加了河长工作压力,严重影响河长制的有序推进。(五)部门之间配合密切度还不高。有些“助理”部门对河长制工作任务、措施、形式、内容等尚不能全面掌握,还认为河长制工作就是水务局、河长办的事情,与自己无关。有些直接部门虽然参与到河长制主体工作当中,但只是按照自身业务范围履行职责、开展工作,没有形成整体协调长效机制,部门之间协调配合还需进一步加强。(六)考核和问责机制还不完善。目前我市对于河长制考核的主要依据是台账资料,包括巡查记录、交办单、巡河图片等等,是自上而下的体制内“自考”,只能看到过程,没有体现治水结果。且由于治水责任划不清,导致责任难以追究。主体责任部门与其他协作单位之间、上下级河长之间职责还不清晰、权限还不明确,从而导致相互推诿的情况。 (七)河长制推行常态化、长效化有待加强。河长制工作涉及许多部门,尽管市相关部门已经探索形成了一些上下联动巡查推进、河长制办公室牵头多部门联合执法监管等行动,但常态化的联动监管机制尚未真正形成。且水环境治理是一个长期的、系统的过程,而河长会在长期的沟河污染治理期间不断更迭,不同的河长对水环境重视程度不一样,水环境治理思路不一样,治理之策可能会随着河长的变化而变化,缺乏连贯性,影响治理效果。三、建议意见我市河长制工作目前仍处于不断摸索和完善的阶段,要在未来的发展中,解决现存问题,实现长效治理,需要从顶层设计、社会管理和公众参与等方面为河长功能的实现提供多渠道保障,逐渐形成规则明确,政府主导,公众、媒体共同参与,多种手段并用的长效机制。 (一)统一思想认识,理顺工作体制机制。一是提高河长责任意识。河长制的推进落实不是一项临时性工作,不是“插插牌子、做做样子”,而是要长期的、持续不断的坚持下去。因此,要进一步提高各级河长的责任意识,严格落实市、镇、村三级河长水资源保护目标责任,协调好不同级别河长之间的工作和职责,各级河长应成为责任主体,将任务细化、实化,上级对下级进行管理和监督,下级对上级进行汇报和反馈,做到责任明确,使工作由虚变实。二是提高工作主动性。各部门、各镇区应充分认识到推行河长制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是解决我市复杂水问题、维护沟河健康生命、改善水环境的有力措施,是助力我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促进农业农村发展的有效途径,必须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要激发全市上下推行河长制的积极性、自觉性,变被动为主动,变“应付做”为“我必做”。三是坚持协调配合。对企业排污、农村污水、河道整治、水源地保护等,在部门职能交叉的工作进行明确分工的同时,也要注意统筹协调,避免各自为政、任务重复,提升整体污染治理能力和水平,提高工作效率。四是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积极争取上级部门项目支持,逐步建立水生态保护长期、稳定的投入保障机制。加大项目整合力度,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将涉及水土保持、水环境整治等建设资金捆绑使用,确保水生态文明建设稳步推进。(二)加大宣传力度,提升群众参与意识。多渠道全方位对河长制工作进行宣传,切实提高群众对河长制工作的知晓率、参与率。一是参与决策。在“一河一策”制定过程中,应广泛听取周边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调动和发挥群众积极性。群众参与决策环节,有利于掌握更准确真实的信息,制定更切实有效的治理方案,同时可以确保后续工作顺利实施。二是参与治理。群众既是水环境问题的生产者、受害者,又是水环境治理的参与者、受益者。他们对周边水生态环境变化的了解更及时、更敏感、更直接,对改善水生态环境的愿望也更强烈、更迫切。通过群众参与治理,可以把原来认为“政府该干的事”看做是“自己该干的事”,从旁观者转换为参与者,形成“大家治河为大家”的良好氛围。三是参与监督。鼓励群众争做“民间河长”,因为“民间河长”大多就住在河边,生活在河边,对河道的关心、关注及爱护程度更高,能在第一时间发现问题,并积极的参与到解决问题中来。 (三)强化面源治理,坚决消除污染源头。加强畜禽养殖产业监管。适当调整畜禽养殖区域划分,结合我市发展实际情况,增加禁养区范围,加强对限养区、适养区畜禽养殖场的治理。配套建设粪便污水储存、处理、利用设施,尽快启用东海镇粪污处理中心,切实缓解粪污对周围群众的影响。实施农村污水管网建设。在各镇(区)原污水管网的基础上,继续全面推进污水管网建设,进一步扩大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范围,确保各镇(区)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开展城区清水工程。重点结合我市排水专项规划,完善提升老小区、车库改造生活用房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和河道整治方案,科学布局城区污水管网,有序开展城区河道整治工作,实现人水和谐。加大企业偷排、漏排行为惩罚力度。坚持对偷排、漏排行为的“零容忍”,加大对偷排漏排企业和重点污染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的惩治力度,发现恶意偷排的,坚决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加快垃圾分类处置推进速度。建立符合我市农村实际的垃圾分类处置体系,合理规划垃圾分类收集站点,确保农村垃圾收得拢、运得出,从而减少生产、生活垃圾入河造成二次污染。(四)加强考核问责,建立完善奖惩制度。吸取平湖、兴化等先进地区经验,完善市、镇、村三级考核激励机制,对河道整治进行过程性考核和结果性考核,定期组织对河长进行考核打分、评比,并及时反馈考核结果,年终进行综合验收、评比,对好的镇区进行奖励,对排名靠后的,进行跟踪督查,限期整改。狠抓奖惩问责监督,制定责任追究办法,对认真履职尽责的河长,工作优异、水环境良好的镇区,通过媒体宣扬进行奖励,对失职不尽责的河长,坚决追责问责。(五)建立长效机制,切实巩固整治成效。一是完善配套规章制度 ,奠定水环境长效治理基础。河长制是一个全新的制度,需要有一套完善的、可持续的规则体系作为支持。要健全管理制度,构建以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为支撑的层次分明、专业结构配套的规则体系,切实为规范河长行为和职责提供重要依据,权责对等才能进一步推进落实河长制工作,为水环境长效整治奠定坚实基础。二是探索生态治水途径,构建健康可持续水循环系统。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发展沟河淡水养殖,通过科学、合理的渔业资源增殖放流,逐步恢复水域渔业资源,保护水域环境生态平衡。积极推广整河发包的成功经验,确定科学的养殖模式,发展生态养殖;遵守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和可持续的发展理念,积极调整渔业养殖结构,推广产量高、效益好、生态环境友好型的养殖品种和模式,通过优化养殖结构和品种来提高全市淡水养殖的产量和效益,保护和改善水域生态环境。三是实施绿化美化工程,形成生态发展良好循环。打造精品样板河道,结合河道周边环境状况,开展河道两岸绿化美化工作,重点突出清水与生态功能,坚持河道建设与周边环境协调,把样板河道建成高标准、高规格的绿色生态长廊,为镇村容貌的改善锦上添花,努力实现水更清、河更畅、岸更绿和景更美的目标。在充分展现河长制沟河环境整治成果的同时,力争获得广大群众认可,坚定治水的信心和决心,激发群众爱水护水的自觉性,从而形成生态发展良好循环。